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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犬与美人 第106节(1 / 3)

提起这些,沈至欢又突然想起来一个人,她问:“等等,李书锦是怎么回事?她难道真的是父亲的女儿?”

沈长宁道:“自然不是,你怎么也信了这些。”

沈至欢道:“我才不信。上回我三哥回来没有否认,你们该不会是故意的吧?”

沈长宁道:“此事还是说来话长。”

父亲

李艳芬救下沈长鹭的地方是在大昌与混夷交界处的苍连山脚,苍莲山上的冰雪融水使得越河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边境牧民,李艳芬住的地方是越河支系的一个小村子里。

沈长鹭因为身体原因在那里住了两月有余,这期间无论是大昌人还是混夷军队都在找他。

而这个地方边界模糊,严格来说离混夷要更近一些,若是时机不成熟,他就算是贸然出去恐怕也会被混夷人抓住。

沈长鹭一睁开眼睛,看见就是彼时不过十八岁的李艳芬,她的口音并不纯粹是大昌的口音,生活风气也融合大昌和混夷两边。

起初的一个月倒还正常,这户人虽总是暗示他娶李艳芬,但都被他直言拒绝了。

救命之恩自然会重金相报,但家中已有妻室,且族中有训,四十无子才可纳妾,他又怎可再带他人回家。

他被李艳芬捡到的时候,身上的穿着瞒不了人,他虽没说自己的真实身份,却也显然不是一个普通的兵卒。

而一个月之后,他就明显察觉到这些人急切了起来,他不愿意再在这户人家待下去,便隐瞒了自己的腿已经差不多可以动了,欲找一个合适的时机从这里离开的时候,却在一个普通的清晨,察觉出不对劲来。

这户人家可不是什么书香门第,他们的欲望和虚伪都表现的太过明显。他知道这户人家一直都想用这份恩情在他身上索取什么,不过是财富罢了,他也不抗拒。

但那天早上,不知怎么,他们见到他时,竟害怕起来。

她们在努力的装作自然,却仍破绽重重。

说是害怕,其实更像是紧张。

这让沈长鹭警惕起来。

又在这个村子待了几天,沈长鹭这才发现,是混夷人与李氏一家取得了联系。

至于为什么不来抓他,沈长鹭猜测是因为发现他的人并不多,并且一时也难以调动军队过来围堵,以免打草惊蛇所以只吩咐了李氏一族什么。

半个月以后,一天傍晚用晚膳的时候,沈长鹭察觉到自己的茶杯内被下了迷药。

那天李艳芬分明有精心装扮的痕迹,他握着茶杯,倒是想知道,这家人到底想干什么。

第二天沈长鹭睁开眼睛,李艳芬一脸娇怯的躺在他身边,一个月之后,她告诉自己,她怀孕了。

但沈长鹭知道,那天晚上,他们什么都没有发生。而在此期间,李氏一家同那群混夷人的联系从来没有断过。

后来他的部下找到他,李艳芬跑过来,跪在他的马下,抚着自己的小腹,问他难道不管他的孩子了吗。

她执意要跟他回京。

沈长鹭盯着她的脸,选择了将计就计。

他带着她回京了,所有人都以为他与李艳芬是一场贵族落难被善心女子救下的浪漫戏码,但各自都不过是逢场作戏罢了。

“那这些年……”

沈长安道:“李氏一直在给夷邦传递信息,他有一个弟弟,现今已是部落首领了。”

沈至欢道:“那她的信息都是父亲刻意透露的吗?这么些年那些混夷人毫无进展难道不会察觉出不对吗?”

“她的信息自然有真有假,况且…”沈长安声音轻了些,道:“击退夷邦,本就是长远之策,皇室阴晴不定,我沈家总得有自己的价值。”

若真是太平盛世,那他们这个在马背上打下功名的安庆候府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功勋之下必有暗疮。

与蛮夷之地这种微妙的平衡,在满朝几千双眼睛下,竟暗暗的被沈氏维系了这么多年。

他们一族看似是永远忠于皇帝,是帝国开疆拓土的一个工具,但却也有自己的生存方式,而事实证明,当初他父亲的选择是正确的。

元成帝这么些年,杀了多少当年开朝功臣,尤其是在改革方面居功至伟的功臣,但唯有沈家屹立不倒,那就是因为沈长鹭的无可替代性,武将千千万,可从来没有一个能像沈长鹭一样,不止是皇帝,就连百姓也有这样的认知,只要有他坐镇,那外敌就不敢进犯。

沈至欢面色并不好看,道:“那我们当真要追随周誉吗?既然陆…那个太子还在活着,为什么不去找找他,扶持他登上大统呢?”

沈长安的指节碰了碰桌面,道:“妹妹,你觉得血脉,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沈至欢无可辩驳。

她记得当初陆夜也跟她说过类似的话,在她还没有回复记忆的时候。

为什么陆夜不来求助沈家,当时陆夜是怎么回答她的,原话她已经忘了,但现在看来陆夜所猜竟分毫不差。

情谊和利益比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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