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老三不在家,薛老婆子正戴着老花镜看识字本想孙子呢,瞅着她还愣了一下,眼前这个黑瘦干巴妇女是谁?
宋爱花以前在薛家,懒归懒,可人并不瘦,相反因为心眼都用在吃上还不怎么干活儿养得有些圆润呢。
回娘家以后天天跟着下地上工晒太阳,赚不到几个工分哥嫂有意见自然吃不饱,可不就瘦了?
宋爱花见到薛老婆子就一通阴阳怪气,“娘,托你老的福,我现在吃上肉不用下地干活儿啦。还白得俩闺女一个儿子,俩闺女不小了正好能做家务,啧啧,我现在呀,真是什么都不用干,就等吃喝呢。”
薛老婆子瞅着她干瘪黑瘦的模样,你等吃喝就吃成这样?
这福气,你自己留着吧。
她客客气气不阴不阳地挤兑回去,“哟,你这大福气真是享晚了,应该早点去享。这现成的儿女都有,可不用装怀孕骗吃喝了哈。”
宋爱花脸上有点挂不住,却也强撑着,“来看看你老,也送你条肉吃。”
想想自己嫁过来那三年,为了口吃的,见天地巴结讨好老婆子,还得看二房脸色,那种日子实在是丢人。
对薛老婆子来说,肉?那敢情儿好。
薛老婆子可不白要她的,自家也不是吃不起,如果有卖肉的,她天天买给大孙子吃。
她道:“你新男人是杀猪的,以后这不好卖的猪骨头、猪下水、猪尾巴的,卖给我,咋说也是油水儿啊。”
说新男人有点刺激宋爱花,她还扭头看呢,“怎么不见三哥啊?”
薛老婆子:“那你可叫不着喽。老三现在非常能干,一天十个工分妥妥的。”
什么懒,都是借口,只要不是林苏叶那样着实没力气干不动的,就是欠收拾。
薛老婆子原本寻思着宋爱花那么稀罕老三,当年为了嫁给他敢先把生米煮成熟饭,为了老三肯定也会勤快干活儿,一天不说八个工分,七个应该是稳的。
老三能从一天混六七个工分到拿十几个,足以说明他们就是懒,不是不行,宋爱花也一样。
只要她能稳赚七个工分,薛老婆子就想让她回来和老三好好过日子,哪曾想宋爱花压根就不想改,宁愿再找个男人也不肯为了老三变勤快点。
这也说明宋爱花骨子里是真的懒,只要懒、不用干活就有东西吃,她估计啥都乐意干。
她不待见宋爱花,却待见猪肉啊,猪肉又没错。
她就拿钱把宋爱花带来的肉买下来,之后就把宋爱花给打发走了。
你都跟猪肉佬了,还惦记我儿子干嘛?
我儿子再不是个东西,现在也能赚十个工分呢,攒着以后娶房好媳妇儿。
这么一想,她就觉得分了好,当初就不该在一起,白耽误老三三年时间,要是找个正儿八经过日子的,这会儿起码也有个孩子了。
看薛老婆子神情有点愤愤,林苏叶就打趣她,“你还敢吃她的肉,不怕她给你腌点耗子药?”
薛老婆子:“那没事,昨晚上我就先让老三尝过了。”
林苏叶:“……”行,反正是你亲儿子。
老婆奴??
吃过饭,小姑说去捡柴禾。
林苏叶:“明春,我出去办点事儿,你在家里带着莎莎,陪陪娘,跟着大军小岭也识识字。”
小姑就答应了,她在林苏叶面前和莎莎一样乖。
首都军事学院,打靶训练处。
虽然学员们是来进修文化、思政、指挥等方面的知识,可作为战斗指挥官,他们不可能不摸枪不训练,尤其薛明翊和秦建民。
他们在升为团长以后都保持着和普通士兵一起出早操、特训的惯例,打靶这些常规训练也从不落下。
来到军事学院,这里虽然也出操,但是并不强制,很多部队文职干部以及搞思政、后勤等工作的本来就不热衷训练,所以能每天坚持出操的基本就是战斗类指挥官。
薛明翊和秦建民是风雨无阻都要训练,陆东城有几次恰好有事就想算了,结果看他俩还带一批学员去出操,也跟着坚持下来。
薛明翊越是对他冷淡,陆东城就对他越是好奇。
一开始他只是出于内疚,想接近薛明翊道歉,被冷拒之后他又发现薛明翊这人业务能力非常突出,学习能力非常优秀。
原本演讲课不是他擅长的,可短短几天他就赶上来,并且能够做到优秀,这真的很了不起。
他就生出结交心和好胜心,他不会比薛明翊差。
谁知道不管他怎么示好,人家对他就是不冷不热,这让他有些不甘心。
毕竟他在首都军区也算有名气,很多首长都认识他,时常夸他,初来学院的时候他还作为学员代表发言,他就不信薛明翊没听过他的事迹。
他从小到大就是受人追捧的,哪怕他没有那么虚荣,并不太享受被人追捧的感觉,可真正被自己欣赏的人冷待,他就感受到落差,那是一种让人隐隐不安的滋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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