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和那两个负责人聊上了,那两个也是这一拨考上来的新生,不过年纪都比较大了,有一个还在学校教了五年书,是数学系的,还有一个是中文系的,就是那个平头眼镜。
数学系的老乡说:“该不会就咱们这三个人吧?”
赵明月说:“我还见过一个,她是政法系的,是个女生,不知道会不会来。”
正说着,边红玉和一个女生过来了,看见赵明月和沈旭跃,略显诧异地看了他们一下,然后又恢复了正常,还笑着和沈旭跃打招呼:“真巧,又碰到你了。这不算你们的同乡会吧。”
沈旭跃呵呵笑:“是不算,我陪我对象来的。”
和她一起来的那个女生诧异地打量了一下沈旭跃和赵明月:“你们认识?”
边红玉说:“火车上正好一路过来的。”
“那还挺巧的。”这个女生也是省城的,叫胡玉,是外语系的。赵明月好奇地打量了一下胡玉,满腹狐疑,去年根本都没考过外语,外语系也招生吗,那是通过什么渠道招的?
又过了一会儿,来了两个男的,这估计就是他们师大所有的x省老乡了,一共七个人。赵明月因为救人事件,名声在外,一说起来,大家就都知道了,再说起沈旭跃,表扬信上也是有名的,原来就是他们两个一起救的人。大家知道沈旭跃是清华的之后,非让他也把联系方式给留下了,好歹是个北京本地人,有个什么事还能求助一下。负责人又现场将大家的联系方式全都抄了七份,每人发了一份。
大家聊了一会天,然后各自就散了。沈旭跃和赵明月也没回图书馆去看书,两人坐在校园内的一处长椅上聊天,三月的北京已经有了一点春天的气息,不像冬天那么寒气袭人了,夜里在外面还能小坐一会儿。
赵明月笑道:“我原本以为认识些朋友,以后有什么困难好能找个人帮忙,结果倒好,他们对你的兴趣更大。别到时候有什么事都来找你帮忙吧?”
沈旭跃笑笑:“应该不至于吧。如果真找上来了,那也没办法,我尽力而为吧。”
“也别什么事都答应,要学会拒绝别人。”沈旭跃有着这个年代人共有的特性,太实诚,又热心肠,万一人家大小事都找上来帮忙,确实也挺麻烦的。
“好,我知道。”沈旭跃突然感慨地说,“明月,我有时候觉得,你像个小女孩一样纯真,但有时候又觉得,你又是个特别成熟懂事的女子,善解人意,深谙人情世故。”
赵明月心头一跳,嘴上说:“有吗?”
沈旭跃悄悄地将她的手抓在手心里:“我觉得有吧。这样挺好的,你不用想着去改变什么。”一个女人,能把纯真和成熟融为一体,对男人来说,本身就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
赵明月暗暗松了口气,说实话,这件事一直压在她的心头,并不轻松,总觉得自己这颗沧桑的灵魂有点配不上他,有种在欺骗他的感觉,如今听到他这么说,心头感慨万千,那就这样吧。
作者有话要说:鲨鲨扔了一个地雷,非常感谢亲的地雷╭(╯3╰)╮
情敌
四月份的时候,赵明月收到了三封信,家里的、三哥赵明朗的、于有清的,带来了两个重磅消息,赵明月看完信后,半晌都没回过神来。
第一个应该说是好消息,是父亲信里说的,赵明刚说上媳妇了,秋天的时候就能成亲了。对方是个冲里的姑娘,身体有点微恙,患过小儿麻痹症,走路有点跛,长得倒还算周正,人也不笨,关键是彩礼要得少,只要两百块钱。
另外还有一个姑娘,家里兄弟姊妹多,穷,姑娘人很漂亮,但是要求一千块钱彩礼,好给自己两个哥哥说媳妇,这简直有点像是在卖女儿了。一千块钱,这在农村那是天价了,王招娣无论如何是不肯出的,也出不起。那个有点小儿麻痹症的姑娘,生活能够自理,还能够做家务,种菜采茶都可以,就是不能干重活,王招娣出不起一千块钱彩礼,便选了那个患小儿麻痹症的姑娘。
赵明月看着这个消息,也不知道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不过不管怎么说,算是解决了王招娣的心头大事,儿子总算是娶上媳妇了。赵明月也暗暗松了口气,以后明秀就不会被逼着去跟人换亲了。
另一个消息是于有清带来的,赵明月觉得特别讽刺,是于有芬要嫁人了,对方居然是成永刚的弟弟成永强。赵明月在自己拒绝成永刚后,觉得总算是可以摆脱这个王八蛋了,至于上辈子的仇,将来有机会,一定要报复回来的。但是她没想到,自己身边的人,居然还会和成家扯上关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成永强是个蔫了吧唧闷不吭声的人,个子非常矮,不超过1米65,跟自己和于有芬差不多高;而且长相特别显老,赵明月头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她还以为这是成永刚的哥呢,没想到跟自己同龄,二十岁的人跟三十岁似的;话也特别少,一整天都听不见他说上五句话;看人的时候,眼睛直勾勾的,但是你要是对上他的眼神,他就立即闪避过去了,不跟人对视,根本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于有芬怎么会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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