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草小说>情欲小说>北宋大法官> 第463节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463节(1 / 2)

其余人纷纷点头。

“不清不楚?”

张斐一怔,惊讶道:“不不会吧。你们到现在都还没有听明白吗?”

“我。”

叶祖恰微微张嘴,那张白净的脸看着就慢慢涨红了。

真的是我们太笨吗?

这真的很简单吗?

让我先想想。

不仅仅是他,很多人都有着种想法。

赵顼低声向王安石问道:“先生可听明白了。”

王安石捎带一丝尴尬地微微摇头。

赵顼松得一口气,还好,还好,不是我太傻。

蔡卞道:“请恕我等愚钝,未听明白,还望老师能够解吾等心中所惑。”

但那语气非常冲,仿佛在暗示,有能耐,你倒是说明白啊!

他们都觉得错不在他们,而是在张斐,张斐根本就解释不清楚。

“好吧!我就跟你们解释清楚,唉,就当是水水时长,否则的话,这堂课怎么过啊!”

张斐无奈地摇摇头,斜靠在讲台上,向蔡卞问道:“是谁告诉你,不能上别人家偷东西的?”

蔡卞一愣,“我我父母。”

张斐又问道:“是谁告诉你,不要跟人打架?”

蔡卞道:“我父母。”

张斐继续问道:“又是谁告诉你,不能去抢别人的东西。”

“我父母。”蔡卞道。

张斐愣了愣,“怎么什么都是你父母教你的,你父母是圣人吧?”

他父母可也是我父母啊!蔡京身为长兄坐不住了,他认为张斐是故意羞辱他父母,立刻道:“此乃常识,与我们父母是不是圣人有何关系?”

“对!”

张斐指了下蔡京,“此乃常识,准确的说,这是我们生活在这世上所形成的一种常识、共识。

这不是孔子教我们的,不是孟子教我们的,更不是李悝、商鞅、韩非子凭借自己的智慧想出来得。

大字不识一个村夫,都知道偷蒙拐骗是不对得。”

说到这里,他打了个响指,“这就是法制之法。此法诞生于我们的共识,常识,为何会出现这种共识,就源于我们对于自我利益的保护,所以,法制之法也必然是捍卫每个人的正当权益。”

此话一出,众人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斗殴、偷窃,是写在《法经》中,但不是李悝想出来的,是一直存在的,在没有律法这个名称之前,就已经存在。

这就是自我保护,本是很个人的事,但这种需求形成一种广泛的共识,于是就形成律法。

李悝只是分类、完善。

可不是他先觉得偷东西不好,然后告诉其他人,偷东西不好,然后再被人慢慢接受。

“原来如此。”

赵顼稍稍点头,又小声道:“这番解释真是别开生面啊!”

吕公著疑惑道:“但会不会有以偏概全之嫌啊!”

富弼都忍不住开口道:“就看他如何解释法家。”

吕公著顿时显得有些尴尬。

他的以偏概全,没有将法家和法制分开。

那蔡卞脸上也渐渐浮现出尴尬的神色来。

“那么问题来了。”

张斐突然问道:“商鞅的《垦草令》算不算是常识,或者说人们的共识?”

一众学生摇摇头。

张斐道:“什伍连坐法呢?”

一众学生继续摇头,但气氛一点也不嗨。

张斐道:“这一令一法,它又算不算律法?”

“!”

不算吗?

算吗?

就他们的常识而言,这当然是算律法的。

但此时此刻,无人敢回答这个简单的问题。

“唉!”

张斐又是叹了口气。

也不知道为什么,如今他一叹气,这些学生的心都揪了起来。

到处找地缝。

张斐道:“有个词是怎么说来着,人亡什么息!”

“政息!”

一个小机灵鬼答道。

“对!人亡政息。”

张斐点点头,“但这个词往往是用于什么事上面。”

“改革变法。”

“不错。”

张斐又点了下头,“开始是变法,但最终却是政息,何解?就是因为如商鞅颁布的那些法令,更准确的来说,是政令,而不是律法。”

说着,他捡起炭笔来,来到木板前,“除非一些极为特殊的例子,在大部分时候,我们可以这么来区分法制之法和法家之法。法制之法是来源于人们对于自我正当权益的保护,或者说是一种常识,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广泛的需求。”

说着,他从下往上画了一个箭头符号。

又在右边从上往下画了个一个箭头符号,边画边言道:“而法家之法是君主、大臣用于治理这个国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草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