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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红狼乐队(1 / 2)

晚上九点,黄老师带着叶明轩来到一家录音室,老板和黄老师是多年的好友,两人叙着旧,相互打趣着。

“老黄,你这肚子见长啊,上次还没这么大啊,几个月了?”录音室老板打趣道。

黄老师也不甘示弱。“老曹啊,你这头发怎么越来越少了?我看要不了多久就和争子一样了啊。”

录音室老板姓曹,一个中年男人,高高瘦瘦的,就是有点秃顶。听两人谈话,叶明轩知道当年黄老师出唱片就是他给录的歌。当时是在别人公司,如今是自己公司。

叶明轩安安静静的在旁边站着,也不插话,对于外人,不能像对黄老师何老师那么随意,等到黄老师介绍到他的时候,叶明轩才上前,恭恭敬敬的自我介绍。“曹老师您好,我是叶明轩,一个新人。”

“老曹啊,小轩是我最得意的弟子,你可得多费心啊。一会儿录歌的时候有什么瑕疵,不要客气,直接说出来。”黄老师强调。

“放心吧,听过这小子的歌,是块好苗子,肯定按最高的要求来。不会浪费他的歌喉和才华的,你还不放心我吗?”曹老板倒是丝毫不客气。“一会儿我亲自上手。”

将叶明轩带到一脸录音室内,黄老师和曹老板道别,黄老师还有自己的事情要处理,没有多留就走了。

“我叫你小叶,可以吧?”

“可以,曹老师您说。”

“你先清唱一边,我听听。”

“不戴任何设备吗?”

曹老板点了点头,“你也别这么客气,和黄老师一样喊我老曹,曹叔都可以。清唱一边,我听听音色。”

叶明轩恭敬的答应了一声,把一封家书清唱了一边。

听完之后老曹沉吟一番,有些拿不定主意。“把另一首也唱一遍吧。”

叶明轩唱完平凡的一天,等待着老曹的评价。

老曹想了一会儿,“先录平凡的一天吧。伴奏什么的你有自己的想法没?”

叶明轩摇了摇头,他会唱歌,会乐器,有谱子伴奏没问题,但是给歌曲重新伴奏,他的水平还不太够。

“那我说说我的想法?这首歌旋律比较平淡整首歌基本上没有很大的起伏,主伴奏就用吉他就可以了。不需要其他花里胡哨的东西。开头可以用口琴会让人感到舒适与安心。主体上就这样,先来一遍试试。”

老曹说完风行雷厉的叫来伴奏的乐队,“长话短说,红狼乐队,不怎么出名了,但是都是真正玩音乐的。很有才华,伴奏的谱子没有,大家做好受累的准备,大概想法已经有了,鼓手不用,去拿一把音色好点的木吉他,小轩,你自己也负责一把伴音吉他,小陈,你负责主吉他部分,其他人找个切入点,旋律简单一点,不要压住主音吉他的声音。好了,大家先试一次。”

各自拿好乐器,做好准备,老曹最小开始。

一遍过后,老曹十分生气,太乱了,“小陈,你这个主音吉他怎么回事?怎么会被伴奏吉他压住?小轩,你的伴音吉他节奏稍微有点快,一定要慢下来,记住了没?”

试过三次之后,效果仍然不理想,老曹陷入沉思。

“小陈,你和小轩换一下,你压不住小轩的伴奏,走着走着就跟着小轩的节奏走了,你是主音吉他,他才是伴音吉他,这样肯定不行。”

老曹沉吟了一番,“吉他也换掉,主音吉他换成民谣吉他,伴奏吉他用古典吉他,就用最真的声音。把最好的收音话筒全部搬过来,不要拾音器,直接录。好了,再试一次,小轩,你用民谣吉他负责主音部分。”

这一次效果好了很多。老曹比较满意,“就按这个来,大家多录几次。”

一连录了十多遍,老曹才满意的拍了拍手,“辛苦大家了,伴奏的已经ok了,接下来就是录歌了,我先去修下音轨。小叶,你给大家订点夜宵送过来。大家陪你到深夜了,你也该表示表示。”

老曹在控制台修着音轨,叶明轩和红狼乐队的都是热爱音乐的年轻人,很快就聊在一起。一起吃着外卖送来的夜宵一边聊着音乐,越是了解红狼乐队,越是觉得奇怪。都是有真本事的,为什么没有红呢?

乐队的鼓手姓王,叫王钧,留了一头长发,染成红色,看起来就像不良少年一样,其实人很腼腆,“小轩,我也可以这么叫你吧?咱们乐队和一个小鲜肉起了些争执,他父亲是娱乐圈的大佬,人家发了话了,让我们在圈里混不下去。也就是曹老板人好,愿意收留我们。要不然咱们红狼只有解散了。”王钧是乐队里年纪最小的,一脸不忿的说着。

叶明轩邹着眉头,“这名小鲜肉的父亲这么大能量?”

乐队队长,也就是小陈,名叫陈庭,打扮看起来挺正常,他是乐队里年龄最大的。比较沉稳,说道这事儿,也是一脸无奈,“那个小鲜肉在一个音乐节上献唱,我们伴奏,本来一切都好好的,他自己要求自弹自唱。一个简单的和弦都弹不好,还在舞台上自我陶醉的自嗨着,小王看不过就说了他一句,没本事就不要在舞台上丢人。事后我们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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