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榛,”
他第一次叫这个名字。
不是什么小妈,嫂子,或者先生等任何称呼,只是单纯的名字。
“告诉我,球球现在在哪里?”
阮榛仰起脸,很安静地看着他。
“宋先生,”
他也换了称呼:“我想给您一个建议,就是孩子大了,可以让它做自己喜欢的事,吃喜欢的东西,不要太过限制。”
宋书灵睁大了眼睛。
阮榛掀开身上披着的毯子,格子图案,缀着浅色的流苏——
睡衣口袋里,一只鹦哥儿正呼呼大睡,露出个雪白的小脑袋。
发酵的苹果吃多了,醉了一宿还没醒。
宋书灵明显地松了一口气,可又紧接着:“它怎么回事,生病了?”
“没有,”
阮榛放下毛毯:“如果球球会回答,我想它的答案应该是……”
他略微歪了下脑袋,笑了起来,眼睛亮晶晶的。
“嘎?”
宋书灵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眼眸里没有一丝起伏,那叫一个古井无波,心如止水。
很显然,他此时此刻并不觉得阮榛可爱。
心灵全被一只鹦鹉所占据。
宋书灵只是想要自己的鸟,想知道球球为什么生病了。
“吃了发酵的苹果,”阮榛解释道:“放的时间有点长,所以就吃醉了。”
他太熟悉这种醉倒的小鸟。
巷子里有高大的桑葚树,每当成熟的季节,总会有鸟雀过来,盘旋在枝桠上,久久不肯离开,那么后果往往是傍晚时分,刷洗干净的石板路上,七零八落地躺着贪嘴的扁毛醉鬼。
阮榛写完了作业,就和黄狗一起坐在树下,拍拍皮球,玩会跳绳,以及提醒偶来的过路人,不要踩到睡着的小鸟。
这条巷道老旧而偏僻,来往的人并不多,所以对于阮榛而言,也不算什么麻烦事,在小鸟迷迷瞪瞪醒来的时候,他会笑着挥挥手,说一声再见。
“醉了?”
宋书灵还是不可置信:“你给球球吃了烂果子?”
也不算烂,就是稍微有点熟过头,在阮榛的观念里,稍微削去一点就能吃,还带着淡淡的酒香味。
“它自己吃的,”阮榛解释道,“吃了小米,还有苹果……”
宋书灵沉着脸伸出手:“把它给我。”
阮榛爽快地点头:“行。”
他小心翼翼地把鹦鹉从兜里掏出来,放在宋书灵的掌心,雪白的小家伙丝毫未觉,睡得那叫一个香。
指尖都没有碰到,彼此间也保持着距离,特公事公办。
宋书灵的拇指揩过鹦鹉的绒毛,垂着眼眸,神色居然显得有些温柔。
但是抬起头,看向阮榛的时候,立马恢复成了之前的冰冷。
呵,男人。
不过,阮榛也不在乎这两幅面孔。
毕竟他也这样。
曾经上学那会,阮榛被一个陌生的学长追求,在明确表达拒绝之后,对方依然死缠烂打,甚至各处疯狂打听,想要投其所好,在知道对方很喜欢小猫小狗这种毛茸茸的动物后,他像是开窍似的,滋溜一下蹿阮榛面前了。
“你喜欢狗对吗?”
学长的眼神闪着兴奋的光,震声道:“来,你可以把我当狗看,来啊!”
话音落下,周围包括阮榛在内的所有人,不由自主地后退半步。
以免被这突发恶疾的神经病缠上。
没错,这人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告白的,觉得这样的高调热烈,才更能表达出自己深沉的爱。
阮榛其实,犹豫了那么一下。
他本来想说的是,把你当成狗,你配吗?
狗狗多可爱啊!
想想怕伤了对方的心,于是换了话题:“不行,我养狗的话是要绝育的。”
他微笑着看向呆愣的学长,声音柔和。
“要不,你先考虑一下?”
真好。
善良的心灵果然会有好报。
那个学长再也没有纠缠过自己。
“阮榛,”
宋书灵又叫他的名字:“你可以继续。”
他在外面这些年,对宋家的事也是有所耳闻,但传到耳朵里的,基本上也都是些花边。
“无伤大雅,男人都这样。”
“少爷们年龄小,正是贪玩的年纪。”
宋书灵的目光落在书页上,落日熔金,隔着落地窗投下浅淡的橙黄光晕,恍若梦幻。
他只是没想到,能够这样恶心。
居然在葬礼上,和父亲的身边人拉拉扯扯。
逼迫无辜的人,跪在满地的玻璃渣上。
以及,昨日在窃听器里,传来的声音。
几个侄子们一口一个小妈,说的是您在这里待着,会有什么样的好处,实则恨不得给阮榛扒皮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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