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的特工们搞了个明明白白。
甚至连他们什么时候巡逻,什么时候入港都搞了个清清楚楚。
也就是他们,使得岳效飞感觉到非要来这儿一趟不可,试问谁家能放心自己的商路附近,停着别国的一大堆军舰还能睡得好觉呢?
因此,这次该是让这些红毛土明白这里是“中国海”,除了神州自由邦的舰队之外,任何武装商船、军舰统统属于海盗及非法入境。
或者说,这些装载有武器的船舶,全部都是神州军海军那些渴望发财的军人们的战利品。对于这一点,舰队副司令霍里曼是深信不疑的,因为“没有什么人的利益比自己的口袋更重要!”
可是如果他明白岳效飞的打算,他一点会感觉到痛苦的,一次武装游行往往是最花钱的事,而且和赚钱沾不上太多的关系。
话说回来,如果他明白今后这支舰队的使命的话,又可以保证他天天过得都是兴高采烈的日子。
因为,到了那个时候,这儿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不属于荷兰东印度公司,巴达维亚分公司控制的地方,这地方属于中国海,虽然明明白白来说在谈判之前这地方依然属于荷兰!而实际当中嘛……。
霍里曼这样的脑袋里,没有什么比得上大笔的“中华元”的奖金,更使他高兴的了。而在香料之路已及后来形成的水晶之路上当巡逻舰队长官,什么工作能比这更富有“钱途“呢!
而南洋,一个沟通太平洋与印度洋的交通要道,已经落入到一些见了金币就两眼发红的人眼里。
那么很显然它的命运就已经被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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