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说她是电影记者,她愿意,她也写那些花边新闻,为生计,也为了在泱泱花边新闻里写一些能看的、不那么下流的东西,但说到底,如果将重重身份剥去,她愿意说自己是一个摄影记者、自由记者。
在如今孤岛般的上海说自己是自由记者有些可笑,但她喜欢,而且她能做到。她热爱新闻事业,也热爱摄影,最重要的是,热爱这个民族。
深切的爱是温柔无波澜的,就像深切的恨一样。
烟灰眼看要掉,她看也不看地弹进烟缸,放下笔喝一口咖啡。这时进来一个头戴报童帽、鼻梁架圆片眼镜的年轻男子,一看就是家中豪富、喜欢打扮爱出来玩的公子哥儿。他在咖啡店里左顾右盼一番,末了竟然端着咖啡坐在汤玉玮对面。
她抬头看一眼他,又把眼神收回去,“这位先生,我们认识吗?”
“不认识。”他笑着,一手端着咖啡一手捏着咖啡盘,“但不妨从今天开始认识。”
她没看他,“对不起,我很忙。”
“你是记者,对不对?”他放下咖啡,两肘放在桌上,整个人凑上去,“我记得,我在辣斐大戏院见过你。”
她抬起眼,瞟了对方一眼,“哦?”
“就是那次——”
他说得眉飞色舞,她看也不看,依旧写自己的。对方说了一阵自己如何进入放映间、与谁有关系、如何看到了放电影的全过程等等,发现她不理会,眼神就瞟到稿纸上,“你在写什么,又有什么新鲜花样了?”说着就要伸手夺过稿纸来看。
那干净修长的手指刚伸进稿纸里就被她打了一下,不响但疼,他立刻吃疼收了回去。她也不说话,单用铅笔指着他的眉心,对方立刻结了帐,讪讪而去。
门开了又关,咖啡馆里又恢复宁静,众人的聊天再度变成低沉的嗡嗡声。刚才压在告知稿纸底下的字条,已经被带走了。
这办法是她和他一起想的。没有碍着彼此的身份,甚至完全合理。而且从这一件事起,往下的事情都可以继续演下去,当时怎么认识,后来怎么重逢,欢喜冤家,诸如此类。反正只要他缠着她,有的是办法把纸条从她身上转移到他身上。
他还说,大不了我们甚至可以演到假恋爱,假结婚。
她真心实意地瞪他一眼,做你的梦。
她是一个刚刚回到上海才半年多的留学生,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新闻系,还在纽约从事过一段新闻工作,差一点儿就要成为ap的记者,这都没错;她回来才半年就以特别能跑新闻、特别能写稿而出名,也没错:但终归,她的本质身份,是一个军统特工。
她学新闻学了四年没错,她在香港接受特工训练也有半年。她在纽约的唐人街认识安良堂的师傅拜入人家门下已经四年。而她有了干这件事的想法,往长了说得有二十六年。她从小就喜欢《刺客列传》,她迷恋那些凭一人之力就扭转乾坤的故事,有时候还自己扮演,从小父亲母亲还有哥哥都说她的是不爱红妆爱武装,她引以为傲。很多人回望自己小时候,总有些不堪回首,她不是,她觉得自己特别一以贯之。这种迷恋和豪爽使得她交了五湖四海的朋友,使得她胆子大到跑进堂口众多的纽约唐人街去闲逛,敢路见不平,敢拜人为师,敢和一众师兄争高低,师傅总说她气血太热,她笑师傅几时懂了中医。
直到她在纽约看见王小亭的那张照片{7}——残垣断壁,浑身血污的儿童孤零零地坐在那里号泣——她觉得自己的眼泪是滚烫的,滴在衣服上霎时就蒸发了。她知道父母平安,哥哥妹妹也好,都在准备经过香港到美国来。祖籍南浔长于上海的她也没有一直把上海当作“故乡”,仿佛朦朦胧胧地,只有故国的概念。故国被人侵略、同胞被人奴役,她当然愤怒,焦躁得不知道自己该做点什么好,但要直到这张照片,她才知道,她要回去。
前线既已不存,她就到敌人背后去,一刀,捅在命门上。
后来发生的一切都像一场梦,朦胧迷离,梦中每个人都说着奇怪的话,唯有她自己,清醒,执着,采取与父母妹妹完全相反的路,在旧金山与香港匆匆交汇后,回到上海。
然后是纸笔,相机,电影圈子,□□□□抗日媚日戏剧,一室一厅租在枕流公寓,上峰叫德堂。上峰说,你这个身份,特别好,电影戏剧的圈子里人多,口杂,套情报容易,也是你的专业。她没问往后那么多想做的事情怎么办,也知道不能着急,也记得师傅说的那些“戒急用忍”的话,但在她能的时候,她总是忍不住要做点什么。
做点什么,当外面是这样乱。她稿子基本写完,休息一下再改,把烟掐了,望向窗外。选择这里接头,一是不近不远,二是岔路很多,三——三是她的确喜欢这里,有经常来的事实,完全合理。她喜欢这玻璃窗外小巷尽头大街的剪影,天然的、整齐的、天然吸引人的构图。而现在,她从这长方形的相框里也看得见收尸队,他们一天的活干完了,正在回家的路上。
只管收走不管打扫,那血迹对于很多人来说也是吓人的。□□对于常人来说是那么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