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风采,叫莘奴一时不好插话。
食完饭后,魏王便去会见楚使去了。莘奴无奈,只能先出了行宫,可是第二天,魏王就转回了大梁,不得再见莘奴。
回去的一路上,莘奴的思绪烦乱极了。
虽然救下了王诩,可是贬斥他为奴……这简直是要了那骄傲男子的性命……
可是想到叫王诩为奴……不知为何,想到这一关卡,莘奴的心内涌起一股抑制不住的快意……
她果真不是莘子的女儿,离得他期许的那个内心贤德良善的淑女,愈来愈加遥远。
等她回到邺城时,已经是三日之后,显然传递王命的快马比她的马车要快上许多。
当她回到邺城,不及休息便来到监狱探望王诩时,只见那男人被绑缚在刑椅之上,袒露着光洁的后背,而一块烧红的烙铁被一个彪形大汉立在手中,下一刻,毫不不留情地按向了他的肩头。而男人只是紧握双拳,死死地低下了头。
这一幕对于莘奴来说是何其眼熟?当烙铁按压在皮肤上立刻发出刺耳的撕拉声,鼻息间顿时弥漫起烫烙皮肉的焦糊味,那被烙的男子倒是没有发出半丝声响,可莘奴却被眼前的一切,勾起了陈旧的痛楚回忆,眼前一黑,在一旁瑛娘的惊叫声里晕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喵,上铁板烧,美味思密达
可是就算晕死过去,那种燎烧猪皮一般的焦糊味依然萦绕在鼻间。
依稀间,仿佛又回到了那惊魂的一夜,男人瞪着被抓捕回来的她,喝过酒而赤红的眼如同恶魔。他冷酷地命工匠备好了刻字烙铁,当赤红的烙铁印在了自己的肩头,虽然极快地便移开了,可是依然疼得人眼眶欲裂。
她挣开了按压自己的手,疯了似地扑向那个刚刚伤害她的男人,用自己的手朝着他的脸上身上狠狠地抓挠。
在以前的记忆中,那一刻的男人一直被莘奴有意无意地记成冷酷无情的表情,像看着被烙了印的牲畜一般,望着自己。
可是这一次,许是刚刚看到的情形太过触目而逼真,竟是将早已经下意识忘掉的记忆尽数翻找了回来。当自己发了疯地大声哭喊时,那个本喝得酩酊大醉的男人,似乎是刚刚从一场可怖的梦境里醒转了过来,幡然醒悟般地扔掉了手里的烙铁,紧紧地抱住了大哭着的她,嘴里喃喃道:“我不是有意的……我方才醉了……”
而她喊的又是什么?
草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