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说可不是么,高瑜没有前女友,成绩好,情商高,长得不差,徐晶晶可不就有点动心了吗?要说喜欢,倒是谈不上,顶多算是有点意动。
水杏反应最大:“劳资出去抽他!”
“抽什么抽,你今天不是要帮战吗?要出去把外卖盒子扔了。”李衿说,“晶晶今天的单词背没背?”
我作为一贯的吃瓜群众,默默递出手里的外卖盒子。
水杏打开电脑,趁着开机扔垃圾去了,徐晶晶大惊失色,冲到座位上拿出了书。
多么熟悉的日常,我快感动哭了。
这件事很快就被我们抛到脑后,大家谁都没再提起。我乐于享受校园生活,听老师讲课,讨论问题,参加活动,偶尔碰到现场版的为了奖学金、为了保研资格的小小的勾心斗角,也觉得那些暗里挤兑、耍弄手段颇为可爱。这么说吧,坐在校园里,看一群年轻人笑闹,对我来说已足够有趣。
我知道过去的痛苦都在,那些经历曾使我鲜血淋漓,但伤口的愈合速度远比我想象得快,如今疤痕亦消尽。我不知道在别人身上会怎么样,可是真的,深仇大恨也抵不过时间的消磨,到最后,是执念让我死撑着一口气——我什么都做到了,我只想回家。
我曾那样、那样绝望地思念这个世界。
现在我回来了。
然而现在我只想去死。
我越来越提不起精神,虽然表面上,我依然是那副雷打不动稳如泰山的模样;我已经很难去做一件让自己全情投入的事,我习惯于随时随地警惕周围的环境,我网购了数十把易藏的小刀放在角落,我订做了武器随身携带。
所有的改变都很隐蔽,但都那么清晰。
尽管我回到了故乡,本质上,我还是那个修真界的女魔头,那段太长的岁月摧毁了我的某一部分,为我打上不可消除的烙印。我在故乡,就像一条蛇进了鸟窝,随时准备好迎接追杀者。
也随时准备好杀人。
所以我为什么还要活着?我应该早点去死,在我做出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情之前。
毕竟在这里,没有人会过来杀我。
唉,要不然哪天专门往阴沟小巷转悠?或者想个办法留学?听说美帝的犯罪率很高,没事儿我就去贫民窟,实在不行就往墨西哥之类的地方跑跑……就是不知道签证好不好办下来。
直到回来后我第一次陪着徐晶晶走出教学楼,我们说笑着走出学校,穿过小树林,我忽然格外愉快。
“刚刚你看那个男的的时候脸色很不对劲,怎么啦?”我问她。
“嗯,嗯……他啊,我……不知道他是谁……嗯,”徐晶晶支支吾吾,在我的眼神中败下阵来,“就是高瑜亲的那个男的。”
“哦!就是他啊!”我很感兴趣,“你认识他?”
“不认识不认识,那天之前我们都没见过面,之后也没有,这是第二次,他都没正眼看我。”徐晶晶急忙解释。
“得了,我就问问,看你急的。”我笑着,略过这个话题。
——真有意思。
接下来的几天,我格外关注徐晶晶的行程。她的作息非常规律,早起晚归,每节课必到,主持文学社社团活动,其余基本没事就泡在图书馆。这些都是人流量很大的场所,我便改而关心她周末怎么过。
徐晶晶是本地人,周末都会回家。
“啊?周末?一般就是休息啊,看电影,或者去清吧坐坐。有什么好惊讶的?清吧啦,很安静那种,距离我家也很近。而且我爸妈很忙的,一般家里就我一个人。”
哦呀,独居。
“这周末带我回家怎么样?”我说,“不带水水。”
李衿的家坐高铁只要半个多小时,所以周末她一般也会回去,常驻寝室的是我和水杏。
“好啊,你怎么跟水水说?这么不讲义气留她一个人。”
“就说出去玩赶不上车,就地住一夜咯。”我说。
就这么定了。
作者有话要说: 捉虫:)
徐晶晶住在市中心,中途要转一班地铁才到。
周五下午我们都没课,徐晶晶打电话过来,约我吃完午饭就走,“这样可以到得早一点,按照平常我到家的时间,天都黑了。”她解释,“虽然是市中心,但是公寓年代久远,路窄灯暗的,和白天看起来是两个效果。”
我乐了,“什么效果?富贵乡和破落户?”
她认真地说:“不是,是家里长短和恐怖片。”
家里长短和恐怖片……姑娘你摊上我这么个室友真是祖上积德。
“那不要紧,我不还住一晚上吗?你就按你平常的来办,不用为我打乱学习计划。”我说,“吃了晚饭再走?”
徐晶晶的声音立刻欢快起来,“别,别吃!到时候买个小面包对付对付,把肚子留着,我带你去一家老饭馆儿吃面。我每周五回家都会去吃宵夜,那面条都是手工擀面,汤是牛骨汤,味道可棒了!好吃的都在深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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