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远周说的那么理直气壮:“我去他那里住两天。”
路遥:“”
≈lt;/script≈gt;门铃声响的时候,蒋迟淮刚洗过澡从浴室出来,这个点能来敲门找他的,大概就只有住在隔壁的路遥。
蒋迟淮走到门边,看到可视猫眼里的人时,他眉心微蹙,还真没想到是霍远周。霍远周穿着家居服,神色有丝狼狈。
重点是,他手里还提着行李箱。
所以,这是被赶了出来?
搁在平时,蒋迟淮是不会给他开门的,但既然吵架了,他就不能把霍远周再逼回路遥身边,那是傻子才会干的事。
他拉开门,双手环胸,戏谑的看着霍远周,但没说话。
霍远周一点也不跟他客气,提着行李箱,一手用力拨开他,挤进了房内。
蒋迟淮愿意收留他不假,但不代表霍远周可以如此目中无人,他这种粗鲁无礼的行为跟鸠占鹊巢有何区别?
他冷哼一声:“霍远周,你拿着箱子,是准备入室抢劫呢!”
霍远周把行李箱放下,抬眸看他:“抢劫?抢你什么?钱?色?”
蒋迟淮已经有预感,霍远周接下来的话一定特嘲讽。
果不其然,霍远周低低笑了一声,而后掏出烟,没点,就是放在指尖来回轻捻着,他漫不经心的表情:“比钱,我比你多。比色,我还是比你多。你说你有什么是我能看上的?你大可以把心放回肚子里睡觉去。”
蒋迟淮轻笑一声:“原来不要脸的人长你这样!怎么,被遥遥扫地出门了?”
霍远周也没隐瞒:“大哥大嫂过来了。”
蒋迟淮心道,来得真是时候。既然不是跟路遥吵架,他就不想收留霍远周。
他倚在玄关处,似笑非笑的说,“我这里不是收容所,没有多余的床给你住。”
霍远周盯着他看了片刻,唇角一勾:“我不介意睡你的床。”
蒋迟淮按按眉心,“霍远周,你发贱犯骚的样子,路遥知道吗?”
霍远周不答反问:“我养了你两年,给你洗衣服做饭的,旁人也不知道吧?”
蒋迟淮:“”这是他这辈子唯一的软肋,往事不堪回首。
霍远周指指酒柜,“给我倒杯红酒。”他直接提着行李箱去了客房。
他颐指气使的样子,让蒋迟淮非常不爽,他使劲揉揉太阳穴,骂了句粗话,最后还是走到酒柜前,挑了瓶红酒打开。
从小到大,他唯一能隐忍的人大概就只有霍远周一人。所以霍远周当初把他买给路遥的那个包的钱转给他,他就只能收着。
在路遥家调戏他时,他忍着。
明明没有驾照,还故意玩他,他照单全收。
不是他脾气有多好,是曾经在他人生最低谷,最黑暗的那两年里,霍远周算是支撑他一路前行的精神动力。
霍远周大他七岁,他们在纽约遇到。
那年他二十岁,读大四,毕业前申请到了全奖去美国某常青藤大学留学的机会,本来挺羡煞旁人的一件事,可留学从事金融跟父亲蒋慕平的初衷完全相悖。
因此引发了一场家庭大战。
按照父亲的意思,他毕业后是要走上仕途的。
可他不感兴趣。
到底是年轻气盛,买过机票后,兜里才揣着几千块钱,他也赶去闯荡纽约。
蒋慕平断了他一切的经济来源,硬是逼着他回国,但他就是没妥协。
他对自己的要求过高,加之课业繁重,除了学习睡觉时间,他每周有大概十六个小时的打工时间,可这两百多美金,远不足以支付他每个月的房租、生活费。
后来的日子过的可想而知。
他和霍远周就是那个时候遇到的。
他到自助取款机取钱,看着已经不足的金额,一筹莫展,但该死的虚荣心使得他不想跟家里人低头。
恰好,霍远周也去取钱。
就这么遇上了。
因为路教授的关系,他们之间算是认识,也只是认识而已,没有任何交情。可异国他乡的,在走投无路时,能遇上一张熟悉的面孔,都是欣然安慰的。
自那之后,他就随着霍远周住进了纽约最脏乱的一个贫民窟,没有经历过的人,大概永远都想不到那里有多乱,多脏。
那几年里,那片贫民区是全美犯罪率最高的地区,没有之一。它是罪孽的源泉,混乱、肮脏。
现在回想起来,当初没有横尸街头,是有多幸运。
不管怎样,他总算有了栖息之地,可以继续他的学业。
在去纽约前,他算是娇生惯养的,什么都不会做,因为霍远周比他大七岁,更像一个哥哥般去照顾他。
有学期他选修了二十四学分的专业课,忙的连打工的时间都没有,霍远周承担了他的全部生活费,有时还会给他洗衣服。
那两年里,他们外表看上去光鲜亮丽,其实过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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