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你这个人,只要一旦开始对你好就停不下来,只要一旦把目光放在你身上就移不开。慢慢我觉得你什么地方都好,什么地方都顺我的心,投入在你身上的注意力也就越来越加深,甚至到了不见面时都会想念你的地步……”
顾远似乎回忆起当年患得患失的自己,眼底浮现出悠远而微渺的笑意。
“开始我还琢磨,这难道就是喜欢吗?但我怎么会喜欢同性呢?后来渐渐发现对别的同性我就没有任何感觉,只有你是很不一样的,对我来说,就是最特别的那一个。”
顾远就着这个半跪的姿势,转身从床头柜上拿起一串亮晶晶的银链。
那链子上串着一双对戒。
“就算鳏夫也不是想当就能当的,”顾远微微苦笑,低头把对戒从银链上取下来,语气满是酸涩和自嘲:“别人至少都曾经有证,我没证就罢了,连你的承认都没有。”
方谨麻木的内心骤然一痛,那感觉就像是被毒蛇的尖牙瞬间刺穿,悔恨犹如毒液般顺着血管流过每一寸身体。
顾远却没有等他开口,把戒指放在平摊开的掌心,抬头凝视着他:“我向你求过两次爱。第一次我准备了鲜花、蜡烛、浪漫晚餐,我把戒指放在天鹅绒盒子里,在音乐中请你接受它,但你拒绝了。”
“第二次我问你戒指在哪里,你说丢了;我说如果有一天我功成名就回来,给你更大的权力更多的金钱,你愿不愿意回心转意?你说叫我好好结婚,于是我一怒之下把戒指扔了。”
“你不知道的是,扔掉戒指后我打着手电找了很久,才在草丛里把它找回来。当时我很痛恨自己竟然能低贱成这样,如果放在遇见你之前,有人告诉我有一天我会跪在地上把被拒绝掉的戒指捡起来,我一定觉得他是疯了;但事实就这么清清楚楚的发生在我眼前,从泥土里看见戒指的那一瞬间我差点喜极而泣,那一刻的感觉就是,我真是世界上最贱的人,连路边乞食的野狗都比我有骨气。”
“方谨,”顾远将平摊着戒指的手掌伸给他,一字一句道:“——今天是第三次。”
“第一次我向那个认识了五百天的小助理求婚,第二次我向那个背叛过我、差点杀掉我的仇人求婚,这是第三次,我向这个再也没有任何秘密,所有屈辱、仇恨、血债和恩怨都随着时光过去,就像初生婴儿一样跟我彼此坦诚相见的方谨求婚。”
“我对你的心意,从未动摇分毫。虽然现在你仍然有拒绝的权利,但至少请给我一个名正言顺的,以未亡人身份走过以后几十年岁月的机会。”
顾远眼底噙满了泪,说:“我求求你,方谨。算我真的求求你。”
方谨把手慢慢放在顾远掌心上,他手指冰凉刺骨,但炙热的眼泪就这么一滴滴打在上面,顺着掌纹浸透两人相贴的掌心。
“我也爱你呀……”他发着抖小声说:“我也想……我也想和你一起走下去啊……”
他从顾远手上拿起那只无钻略大的素圈,手指僵冷又异常用力,仿佛抓住这世上最珍贵的钻石一般,就这么紧紧地丝毫不松地捏着它。
然后他抓起顾远的左手,非常认真又有一点笨拙地,将戒指套进了他的无名指上,说:“我想接受顾远作为我的伴侣,从……从今天开始,不论是好、是坏,是富、是穷,是健康、是疾病,直到死亡把我们分开……”
顾远鼻腔中带着奇怪的酸楚,他拿起另一只对戒,拉着方谨的手指套了上去,继而低头虔诚亲吻那微凉的指骨节。
“不,死亡都不能分开。”
方谨伸手抱住顾远,他几乎已经没什么力气了,但这个拥抱却很紧很紧,像是把全身最后的力量都灌注在肌肤相贴的刹那间。
顾远反手拥住他,紧紧闭上眼睛,感觉到戒指在手上细微几乎不察,却又沉重如若千钧的分量。
他不知道那感觉是什么,似乎是疼痛又非常的开心;就像用刀剖开胸膛,把心脏挖出来捧给自己怀里的这个人一样,尽管胸前的裂口还狰狞滴血,手里那颗心却高兴得要开出花来。
——远方的海潮自暗夜中奔涌而至,于无人声处,见证了这场婚礼。
我想活下去,和顾远一起活下去
第二天方谨果然开始发热,顾远立刻高价请私人医生来红礁岛上驻扎,打针用药输液,整整一个星期情况才恢复了稳定。
整个别墅里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医生说白血病人感冒极其容易引起肺部感染,方谨这种自然退烧的非常少见,可能是他本身抗击疾病的意识很强的缘故——也确实是这样,方谨精神一直很好,哪怕烧最高的时候都完全不萎靡。顾远每天陪伴在他身边,能清楚地感觉到他身上传来一种安定,放松,全身心依赖的气息。
那是顾远从来没有从他身上感受过的。
方谨即使是在助理时期,在跟他同居的那几个月里,都有种过分谨慎的微妙感。开始顾远以为那是因为他骤然跟自己的老板同居了,虽然心里满怀爱意,表面上还是放不开的缘故;后来经过背叛、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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