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红的斜阳光芒穿透玻璃,照进废弃洋房内,沙发上的灰尘也被晒出一团橙色,似烧过的沙粒。军戈伸个大懒腰,单手拍拍沙发上,霎时间,乱尘横飞,一大块纠缠着的尘垢都拨了起来。他掩着鼻子咳了几声才坐下来,软绵绵地向沙发靠背趴倒,看来是完全不怕脏。
「希啊,如果这里是网域,我们的感觉会跟现实有各种不同之处的,你应该懂吧?」
祈洛希望向军戈的脚下,呢喃道:「……我已经不记得网域触感和现实触感的差别了。我只记得,网域在味觉方面模拟得很差,被我拿来当笑柄,我和同学曾经玩过蒙眼试食游戏,鸡排牛排就像在软胶上洒一匙盐,很难吃。」
「但这些天你吃的鸡排牛排都超鲜甜的,不对吗?」
祈洛希没有回答。他的双眼仍盯着地板,驀地转了话题:「你刚才拍沙发时,我看见一堆尘飞出来。但现在地板挺乾净的。」
军戈低头看了看,哈哈笑说:「很乾净吗?还是有很多尘嘛,都是年代的过错啊!我们下次要认真点儿扫扫。现在嘛──该起程回去了。」
现在天色已迈入黄昏,等他们走到山腰处,只怕会看不清路面了。祈洛希这才从房子的尘埃上回过神,跟随军戈赶快下山。
爬山辛苦,下山却很轻松,两名年轻有干劲的男生不再逗留看风景,加快脚步,不过是20分鐘便走了1/3的路程。
「看来还有点儿时间啊!放慢点儿都不成问题!」军戈挺胸望向天空,冬天的白昼比较漫长,现在山头仍然红亮,万物鲜明,耽搁几分鐘并不成问题。他忽然跳出行人道,跑到不远处的溪流,捧了一口水喝,最后更整颗头都埋进去,咕嚕咕嚕地解渴放松。
祈洛希也跟着来到溪边,伏下身饮水,喉咙霎时间被滋润了许多。
军戈用手臂擦掉下巴的大水珠,张开双手大讚:「爽啊!以后住在这边,每天都可以喝到这么清甜的水了!」
祈洛希注视着这清澈得如镜子的河溪,注视着水底军戈的欢笑倒影,轻轻说:「你好像很喜欢这里。」
「这里的确是个一流的好地方!理想的居住环境!你不认为吗?」
「你不想回家吗?」
「嗯?这个嘛,我当然想啊。但『想回家』跟『这个地方很棒』是不矛盾的,对不对?」
「你有什么家人?」
军戈的笑容僵了僵:「怎么忽然问这个?」
「没什么。只是你好像从没说过。」祈洛希侧头枕到膝盖上,喃喃低语,「我记得你是……」
──是自杀,割手腕自杀。他把最关键的几个字吞下肚了,这是大家初聚在船上便提到的,十几个孩子在「回家号」醒来前都遇上足以致命的事故,当中仅军戈一人是割腕自杀。
有人问过军戈自杀的原因,但起初他非常孤僻,拒绝与人交流;后来军戈变得乐观外向,那时候已没有人再多口去问这种敏感问题。
白云慢慢飘荡,让夕阳之光为之一晃,晃到军戈的眼睛上。他缓缓站起来,退后两步,双手插入衫袋,笑道:「我有爸爸妈妈弟弟啊,是跟你完全相同的家庭结构!」
祈洛希一脸不可置信:「你也是当哥哥的?」
军戈指着自己的脸质问:「怎么,小希弟弟,你觉得我像个当弟弟的男人吗?」
「你弟弟是怎样的人?」
「他是个爱哭鬼,我说什么他都会乖乖听。」
「你跟弟弟的关係好吗?」
「好!他最喜欢扯我的衫袖了,如果他是可爱妹妹我一定会很高兴,呵呵呵!你问这个干嘛?想比较一下自家弟弟跟别家弟弟?」
祈洛希将一揪水泼到自己脸上,再站起来,仰望夕阳:「不是。你有时候让我觉得你不想回家,不知道是不是跟家人相处不好。」
军戈大笑出声:「哈哈哈!想太多啦!我跟爸爸妈妈弟弟的关係不知有多好!如果我不愿意回家,早在两年前就跟健一起下船了,找个漂亮老婆过日子,或是找个没后代的老富翁自荐去当他的乾儿子!」
祈洛希低头望向溪流,原来这溪流不止映照出自己的脸,连週遭的天地景物都能吸纳到水面上,溪水清晰得把他背后的军戈映照出来了,把那张根本没展露出笑容的脸都映照出来了。
他想,这河的清澈程度,大概是不含杂质的。水就是蒸馏水,连一星尘粒都藏不住,跟山顶洋房的地板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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