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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林春又依言到了那旧大厦的天台,不知是陈秋刻意选或是什么的,又是他们那晚去跳楼的那幢大厦,这一晚上面只有一片骯脏凌乱,但没有灯笼了。

林春在八点时刚好到了,那时陈秋已在拍照,也不知有否注意林春来了没有。林春两手插入衣袋,倚在一角阴暗的墙壁,观看陈秋的姿态。平常的陈秋其实不像女生,他没有少女气息,只是五官长得精细一点,所以总的来说还是一个长相俊秀的男生而已。

骨架不算纤细,只是四肢修长,因此陈秋每次spy都做一个聪明的选择:s古风美人,或是日式美人,以阔袍大袖的裙衫掩饰自己的身段,单只露出一张脸、至锁骨,去迷惑世人,他很少会选择迷你裙和贴身衫,不似有的男生偏要穿水手服装女生,却只落得一个评语——「噁心」。

上次林春碰见陈秋在扮月娘,这一晚他穿的是唐装,似乎是在s武则天。明黄色的绸段、朱红色的里衫,锁骨至胸口均裸露出一片奶白的肌肤,胸部垫得高高的,还戴上一梳夸张的银饰项鍊,头上梳了一个高大的髺,远看过去看不清插了什么头饰,只看见一个像金步摇的东西,陈秋一动,那金金银银的小帘子便颤颤抖抖的摇曳。

几个男生在打灯、拍照,当中有一张脸有点熟的,啊,就是同班的那个戴志,想不到他也会用那种看起来很专业的黑色相机拍照。有一件事颇为出乎林春意料之外的,就是那班拍照的龙友并不是一脸色迷迷的下流样子的,反而专心致志,那模样说不定比考试答题时还认真。

也许他们全部都是被陈秋的美所吸引过来的,就像花朵的蜜吸引蝴蝶蜜蜂来采蜜那般自然。林春不会说他们下流,因为他自己都是想看陈秋的美才来的。

林春喜欢美的事物,所以他爱读文学,那里有文字的美。在街上逛,他也能看见各种事物的美:仰望街灯时,彷似有一颗光得发刺的明星朝自己飞过来,长长的单车径延伸到无限,好像在夜晚街灯的照射下,如一条妖嬈婀娜的金蛇。仰头,交映婆娑的枝叶遮盖着天空,街灯的光从叶隙间漏入,好似洒上了一大把金粉般。

只有在欣赏美的时候,林春才能忘我。他忘了自己只是一个叫「林春」的书呆子,忘了自己每天都要上补习班和学琴,忘了自己不过是一个凡夫俗子,他只是一个纯粹的欣赏者,和各种美丽的事物作一种精神交流,他的心会跳,扑通扑通,林春觉得自己介乎于存在与不存在之间,去到一个出神的境界了。

陈秋的眼睛,是林春最爱的一双眼睛。但林春从来不会想要佔有这一双眼。比如说林春也爱梵高的画,但从来不会想着日后要花千金买下那幅画,他只是享受看见美时、那种彷彷佛佛的出神境界而已。

「莲蓉月,来了多久?」在林春出神时,陈秋已经拍完照了,林春回神,只见那些龙友正一边收拾设备,一边打闹寒喧着,都是这个年纪的人而已。

近看陈秋,果然又别有一番美态,林春心想。他定是在s武则天,那眼角、眉梢略勾上去,勾出一股霸气的艳丽,而陈秋本来就是一个男生,他的英气和着这妆容的艳丽,中和出一股非常切合女王的气势。那双桃花眼原来挺有杀伤力的——林春心想。

「我也不知来了多久,一上到来,我就忘了注意时间,现在到底是几点我也不清楚。你要去卸妆吗?」林春说完才后知后觉地想起,这人还真的自那晚之后,就「双黄莲蓉月」、「莲蓉月」的那样胡乱叫他。不过算了,林春默然想着,称呼亦不过是一句而已。

「哈哈,瞧你的语气,难不成是被我的模样迷住了,所以才没注意时间吗?」陈秋朗笑,现下的外表虽是个女生,可笑起来分明就是一个粗鲁的大男孩。

林春也懒得反驳,更何况陈秋的话也算是真的。这时戴志拎着已收入袋的大相机经过,也忍不住呆了呆:「这不是书kai子吗?啊,不,我是说林春。你怎会摸上这大厦的,还是说是秋秋……不,陈秋叫你来的?」

林春心想,这戴志光说句话,便让人觉得他脑袋不好了,错漏百出。是的,班上的人背地里都叫林春做「书kai子」,在读音上是由「书呆子」演变而来的。「kai」是香港人的用语,意指傻子,kai子也就是傻子,不过林春对于称呼这种事,一向看得很淡然。而「秋秋」这个名,那晚那些拍照的人都是这样叫陈秋的,也许是他的艺名吧?

陈秋以肘子撞了撞戴志,嘻皮笑脸地说:「这小子,就叫你在外人面前别叫我的网名!叠字……怪噁心的,我本来的网名只是单一个字『秋』,都是网上那班白痴将我『暱称』作『秋秋』,才害老子我冠上了这么一个女人名字。」

「哎,有什么关係呢?反正你就长得比女人还好看几分。」戴志比陈秋和林春还高上一个头,他往陈秋的背大力拍一下,说着:「总之呢,我就不陪你们玩啦,我要回家交人呢,老母烦死了!」

「滚回家踢足球吧戴志伟!」陈秋也拿戴志的名字开玩笑,「戴志伟」这花名跟了戴志十年了,而戴志本人当然不是踢足球,他擅于长短跑,以及其他田径项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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