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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两点,肯定没有争。
小房子
王暮霞爱过楚云吗?爱过。
粗粝的麻绳捆着手脚,紧紧勒进肉里;嘴里塞着臭味熏天的破布,放声哭嚎都变得是一种奢求;长发凌乱,一缕一缕的垂在眼前,让她看不清绑匪脸上的恐怖面具。
肮脏污浊的角落中,上万块钱的衣服和鞋子不再具有任何价值,反而因为过于窄小和高耸,让王暮云连好好跪着都做不到。
这处废弃的荒楼,风雨似乎格外青睐,穿堂而来穿堂而走,凶猛的像个二百多斤的糙汉。
王暮霞被绑架了。她怕极了,前几天她们圈子中的一个小姐妹就糟了这样的祸事,最终被人撕票扔进了冰寒的滔滔江水。这事在她们圈子里传了好一阵,大家都挺兴奋,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办了一场追思会。追思会上人人肃穆哀伤,可转头就议论起死者的是非。
她不想死。王暮霞不惜拿自己的所有财产和终身幸福祈祷幸运降临。
她还记得她第一次看见楚云时的感觉,那一刻她才知道这世上原来有人能将撒旦和耶稣浑然一体,踩万钧之重而来,救自己于水火之中。
楚云的大衣披在她肩头的时候,王暮霞觉得自己的心脏好像被拉出了一条条缝隙,每一个缺口都必须用这个男人才能填补。
之后她疯狂的追求楚云,觉得以自己的家世财貌会手到擒来,没想到却遇到了她人生中第一块难啃的骨头。聚千万宠爱于一身的大小姐哪里受得了这样的气?越是得不到的人越令她心痒难耐。为了逼迫楚云就范,她不惜在兄、母面前演了一场寻死觅活,最后行事阴狠的王暮云的哥哥出手,以高程的安危相威胁,逼得楚云不得不饮恨求全。
“当年楚阎王为什么去救那个女人?”街角的小书局中,一盏昏灯,几蝶小菜,高程、秦见、宋城南围坐,只听秦见蹙紧眉头问高程。
“为财。王暮霞被绑到了新发这个地界儿,而王家出的赏金又太多了。”高程说完,嗤地笑了一声,过于讽刺的笑容昭示了人生的际遇诡谲。
“楚阎王和你是那种关系,王家也不介意?”出任务归来的宋城南问道。
高程狐狸眼一挑,眸中泄出轻蔑:“王家男人无一钟情长情之人,向来荤素不忌、男女通吃,在他们眼里,男人与男人之间只是一种寻求刺激的方式。”
秦见眸光冷峭,一口酒后,低低骂了声“草”。
宋城南知他一身反骨听不得这种恃强凌弱,在桌下悄悄握了他的手,用指尖轻轻刮他的手心。年轻人眉目间的戾气散了不少,见宋城南面前的酒杯空了顺手为他续上了一杯。
高程倚着一摞子书笑得开怀,似乎那档子糟心事并非发生在他身上一样:“每次看秦见这么低眉顺眼绵羊似的我都有些不适应。”
秦见脸皮薄,宋城南赶紧岔开话题:“所以,你和楚阎王一直这样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那还能怎么办?斗不过、忘不了,我也没想到我能这么长情。”高程将红酒晃出琉璃之色,“他本想让我远走高飞,但我又固执非要留下来,为了保护我,他只能扮做滥情的样子,让那个女人对我放松警惕。”
天气闷热,白皙的手指从书架子上摸起一本杂志扇风,高程“欸”了一声,问秦见,“你今天晚上怎么知道那女人是来捉奸的?”
他说的过于坦荡,好像“捉奸”是个美轮美奂的褒义词。
秦见翻了一个白眼,不带任何感情的说道:“我见过那女人,她的家庭成员、社会关系我都了解。”
高程与宋城南同时挑眉。
“他们家已经被省里盯上了,我配合zf的专案组做过他们整个家族的网络背调。”秦见给宋城南剥了几个花生放在碗里,又将高程手里杂志抢过来,对着宋城南轻轻的扇,“那个女人是楚阎王的老婆,我自然认得。”
高程终于正色起来,他直起脊背,细挑的眼中皆是光彩:“真的?省里真的在查他们家?”
宋城南微微敛眉,提醒道:“秦见,注意保密纪律。”
年轻人解释:“不是什么秘密,省里明里暗里都在查,王家人也知道。只是”他语气颇为可惜,“只是王家家主也算本事通天,现在专案组还没拿到什么确凿的证据。”
杯子中流淌的液体微微一滞,高程抬起头缓缓说道:“楚云可能能帮上你们的忙。”
今天的高程有些不同,期待中带着惶然。他喝了很多酒,最后踉踉跄跄的走了,秦见打算送他,却被他一个潇洒的临空摇手制止。
书店的门开着,秦见与宋城南坐在门口纳凉,晚风欠奉,却有秦见殷勤的打扇。
夜已寂寥,流浪的猫狗都找地方歇了。远远的路灯下面萦绕着一团飞蛾,争先恐后地撞向那盏无情的灯。
“原来有人比我们还不容易。”秦见靠在宋城南的身上,他今晚喝得不多却有些醉了。
宋城南习惯性的揉着他细软的头发:“这世上本无易事,没有谁活得特别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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