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柔章眼里的醉意散了,她知道眼前这个男人在剑道上走得太远,但她并不觉得气馁退却,因为她知道,只要自己一直走下去,她的剑就一直会守护着她,陪她一起进步,一起去问鼎江湖之巅。
“谭兄,敬你!”
“也敬你,剑道昌盛。”
比剑番外[]
贺兰固得承认,他其实是个非常幸运的人。
如果他的娘亲狠心一些,他本来应该死在娘胎里的,而生下来之后,父兄对他毫无温情可言,但他却也歪歪扭扭地长大了。
因为不能习武,他成为了放剑山庄的边缘人,虽接触不到山庄的事务,也不受亲人的待见,但他至少活着。
而他人生中最幸运的时刻,莫过于在死劫来临前,遇到了谭哥。
因为谭哥的出现,他幸运地活了下来,知道了自己的身世,甚至治好了先天不足的毛病。他就感觉,原本破破烂烂的自己,被人细心地缝补了起来,且针脚严密,看不出任何重新修补过的痕迹。
现在回想起来,贺兰固都觉得自己真是个幸运的小子。
其实说起来,谭哥不给剑客的名声在江湖上算不上很盛,但在贺兰固心里,谭哥是强大的,凛冽的,哪怕谭哥多数时候非常随意,也很少出剑,但若说江湖第一,不管别人心里怎么想,谭哥就是他心里的江湖第一。
未入江湖时,不知江湖深,深入江湖时,方知初心难。
这句话,从前他在书上看到时,并不觉得有什么,可当他在江湖浮沉数年,再回首,却被直戳心头。
身在江湖,身不由己,是弱者对于现实的妥协,但这江湖上,又有几人是真正的强者呢?贺兰固从前想的,是我学一些武艺,然后认识一些志同道合的小伙伴,他们一起闯荡江湖,行侠仗义,做这江湖中普普通通的一份子。
可当他真的踏入江湖,江湖真正残酷的一面完完全全地展现在了他的面前。尔虞我诈、兄弟阋墙,真正风雨同舟、侠肝义胆之人,是需要极大的运气去相遇的。
但贺兰固得承认,他是有一些运气在身上的,在他被朋友背叛陷入困境时,他遇上了最好的朋友却兰舟。
按照好友的说法,他们名字里都有一个兰字,是命里合该要做挚友的。
“我说不过你,这个话题到此结束吧。”
却兰舟并非中原人,他头发没有束起,不过大概是嫌麻烦,一部分编成了小辫,他生得又很昳丽,来中原武林后,没少被人说像个娘们。当然了,那些人现在恨不得从没见过却兰舟此人。
“本来就是,你嘴巴太笨,以后遇到那些江湖人,我帮你骂他们。”
贺兰固闻言,下意识摸了摸怀里的剑,然后没好气道:“你还好意思说我,要不是我提醒你,你根本听不出他们在骂你!”
却兰舟气呼呼道:“那是你们中原人太复杂了!”就欺负他一个淳朴关外人。
“……好了,别气了,喏,喝酒吧。”
却兰舟是个好酒的,事实上他第一次跑去救贺兰固,就是因为闻到了这人身上的酒香,那酒味,现在想起来他都有些头晕目眩:“哎,那种酒真的没有了吗?”
贺兰固说起这个就气:“我自己就那么一坛!你再说,我拔剑了!”
“诶,别冲动嘛,我们不是最好的朋友吗?”却兰舟可怜巴巴道,配上他的好样貌,难免叫人心软,“真的好想喝啊,阿固,再喝不到好酒我都要死掉啦。”
“……”玛德,酒鬼真烦。
贺兰固自己是个一杯倒,按照谭哥的话说,就是又菜又爱喝,不过出来行走江湖,他怕喝酒耽误事,所以只带了一小坛在酒囊里,谁知道这家伙有个狗鼻子,他还没尝一口呢,就全部进了却兰舟的肚子:“没有,再问拔剑!”
却兰舟立刻收起了卖惨:“哦,你好绝情哦。”
两人又继续喝桌上寡淡无味的酒水,此地偏僻,他们进山是为了挖一种山上独有的药材,贺兰固虽然有些家财,但他不可能坐吃山空,还有就是……他这位挚友真的是个饭桶。
与其一直接济对方,不如教会对方生财之道。
却兰舟其实挺有钱的,但他来中原后,见什么都新鲜,带在身上的钱早就花光了,就连原本坠在小辫子上的金铃铛都被他典当买酒喝了。
他忍不住摸了摸金铃铛挂着的位置,空了,好不习惯啊。
“这些药材,真的值钱吗?够赎小铃铛吗?”
“够够够,等出去就卖给药行,你放心,我的医药可是跟我谭哥学的,虽然看病很一般,但认药我很在行的。”
却兰舟百无聊赖地趴在桌上:“老听你提起你谭哥,你亲哥吗?”
“……不是,他是我最崇拜、最尊敬的人。”
“这样啊,那我们是好朋友,他也是我谭哥了!”
“不行!”
“怎么就不行了?”
“不行就是不行,再嚷绝交!”
两人跟小学鸡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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