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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节(2 / 3)

的幸福。

经历七天七夜的航行,腊月二十二,大船抵达了汀洲港,平小红激动地把马车牵下船,拉着她的师父师娘直接往云闲山庄赶去。

汀州靠海,空气潮湿,冬日虽不算特别寒冷,但总是会下雪。此时此刻,天气晴朗,路两边却被厚厚的白雪覆盖,看上去宛若仙境。

七月出发,腊月回来,短短不到半年的时间,苗笙的心态和人生已经有了巨大的改变,他看着车窗外码头熟悉的风景,心中情绪波澜起伏,久久不能平静。

“当时我只想逃跑,现在却真的觉得这里是我的家。”他靠在游萧怀中,忍不住道,“苏醒并不是我的重生,是这几个月与你一起看尽世间百态,才造就了我的重生。”

说着这些话,他居然有些眼眶发酸,好像一个漂泊多年的游子,终于回到了故乡。

游萧紧紧抱住他:“于你是重生,于我,是生命终于变得完整。”

马车驶到云闲山庄门口,看门的小厮认出是自家大少爷的马车,驾车的是喜气洋洋的平小红,于是赶紧把门打开,门槛挪开,一个站在原地恭迎少爷回庄,另一个已经一溜小跑去通报家里的两位老爷。

山庄极大,因此空旷的地方不少,从门口往里走,走了好一段距离,抵达了一片宽阔的前庭,这里离后边的会客厅最近,四周栽满树木,之前苗笙离开的时候,就是在这里上的车。

因此现在,平小红也在这里勒停了马车,激动地探头进车厢:“师父师娘,我们到家啦!”

游萧扶着苗笙才下车,就看到两个身影施展轻功而来,落在了他们面前,一人怀里抱着一个小孩,正是聂云汉及卓应闲,还有向竹月和向鹤云。

两位成年人一个身着蓝色锦袍,桀骜不驯,一个穿着银白色的劲装,气质温润,怎么看都是一对佳偶。

回程的路上,苗笙听了游萧讲述两人相识相知相爱的经历,也不免感叹,他们也算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苦难令他们相识,而他们携手战胜苦难,最终迎来曙光。

命运果真奇妙,它并非决定了一个人的一生,而是先画下一张草图,再丢给你一支画笔,看你自己画出怎样的人生。

看到苗笙和游萧,活泼的向竹月最先叫出声:“大哥回家啦!还有笙哥哥也回来啦!真是太好了!”

向鹤云这小子像个老古板,才十岁大,规规矩矩地冲他作揖:“恭迎大哥和笙哥哥回家。”

游萧先向两位父亲行礼:“阿爹,闲爹爹,孩儿和笙儿回来了。”

苗笙对着旧友,突然产生了一种见岳丈的局促感,这感觉很微妙,他也不知道说什么,便只是笑着拱了拱手。

卓应闲的目光飞快地在他的孕肚上扫了一眼,然后上前轻轻拥抱了他:“小笙哥哥,欢迎回家,以后我们真的是一家人了。”

显然两人的关系,家里这“二老”已经清楚了。

“你也不事先给我们报个信,我们都没什么准备。”聂云汉笑呵呵地说。

平小红抢着说:“聂师公,我师父是想给你们一个惊喜呀!”

“是挺惊喜的。”聂云汉一挥手,“你们先去安置吧,好好休息,晚上我亲自下厨,给你们开接风宴!”

半年之前,苗笙在这里住的时候,其实并没怎么好好在山庄里转过,毕竟他那会儿身体比现在差得多,又谁也不认识,能不出门就不出门。

现在他已将云闲山庄当做自己的家,便萌生了“参观”的心情。游萧牵着他的手往后边院子走去,给他充当向导。

这山庄着实大,前边有一大片都只是风景,人住在这景致后边。虽然是隆冬时节,但院子里也并不全都是破败的景象,有一些常绿植物在雪中仍旧保持着傲然的绿色,比如结了红珠一样果实的冬青,比如游萧特意找人移植来的山茶树,看上去生意盎然。

苗笙边走边参观,才知道最外层的几套院子,都是有主人的,是游萧给孔昙、凌青壁他们,还有聂云汉的同袍们留的,为的就是让大家多来云闲山庄小住,好陪伴这两位“老父亲”。

整个山庄依山而建,自下而上是有天然的坡度,现在仰头一看,能看到山上那片梅林已经开花了,红的白的粉的,什么颜色都有,在一片苍茫的山林里,显然是独特的景致。

游萧看他目光落在梅林上,牵紧了他的手:“若是不喜欢,我叫人把它们砍了便是,或者移栽去看不到的地方。”

以前喜欢梅花是因为那首定情诗,苗笙现在尽管对这种花没有什么偏好,但看到好风景,依然还是欢喜的。

“不用,别给下人们找麻烦了,这些树现在长势不错,万一挪死了怎么办。”他淡淡道,“就在那里吧,也挺好看的。”

游萧好奇地问:“那你现在有什么偏爱的花吗?山庄还有很多空地,我替你种下。”

“我啊……”苗笙脸上浮现促狭的笑意,抬手在他眉心红痣上一点,“喜欢你这棵狗尾巴草!”

游萧捉住他捣乱的手,将他两只手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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