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百胜关,往北就是大漠的地盘了。
送亲的队伍在关前停住,丽华公主在仆妇的掺扶下下了车仗,回望雄关,关内是故乡,一别可能再无返期。丽华公主石秋云澿然泪落,盈盈拜倒,无论她多少坚强,毕竟是才十六岁的少女,远离爹娘亲人远嫁到未知的国土,除了身边几个随嫁的丫环仆女,再无一个亲人,从此命运难测,怎能不悲伤惶恐。
江安义下了马,站在木炭旁,看到公主落泪,心中也是酸酸的。想到与世子石方道的交情,虽然来时余师再三告诫他不要与公主有任何接触,江安义还是缓步上前劝道:“公主莫要悲伤,你身系和亲重任,使大郑大漠的百姓免受刀兵之祸,功德无量,江某感佩莫名。来时世子交待,少则三年,多则五年,王府自会派人探望公主。”
利漫在一旁扶起公主,柔声道:“公主莫要伤悲,大漠虽不及大郑繁华,但草原辽阔,容得下公主这朵鲜花绽放。小王会命人建起一座王宫,不让公主有任何委屈。”
利漫身材高大,浓眉大眼,棱角分明,阳刚之气十足,丽华公主原本对这桩亲事比较满意,现在听利漫王子语气温柔,心中一宽,柔弱无力在利漫的掺扶下上了马车,队伍一路向北而去。
五月,大郑已经春末,而大漠依旧一片荒凉。沿途是人烟稀少的戈壁滩,黄色的草皮在沙砾间艰难地生长着,看上去满目凄凉,然而天地相接,一望无际,让人生出一种荒凉的壮美感,只有壮士才能在这片土地上自由地驰骋。
渐行草色渐深,有的时候一夜醒来,发现营帐外已经绿成一片,放眼望去,绿意统率了一切,直到天之尽头。前面看到帐蓬,有部落居住,山坡上,连片的白羊像云朵铺在绿毯之上。
金狼骑兴奋起来,呼喝着纵马向前奔驰。骑在木炭身上,江安义能感觉到它的兴奋,松开缰绳,木炭利箭般向前窜去,无边无际的草原,纵马狂奔,迎面吹来和熙的风,让人神舒意扬。
利漫骑着一匹红马,是草原上千里挑一的骏马,与江安义并排而驰,两人一气冲上远处的山顶,驻马停住,放眼四望,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现牛羊,江安义陶醉在壮丽的景色中。
草原人爱马,利漫原本想和江安义套套近乎,却被木炭所吸引,围着木炭转着圈,轻轻地替木炭梳理着鬃毛,赞不绝口地道:“江大人,你这匹马是万里挑一的好马,如果你能让它给我部落里的母马配种,我愿意出黄金五百两。”
远处,金狼骑引着部落里的人迎了出来。这是个只有千余人的小部落,首领是个五十岁左右的汉子,虔诚地跪伏在利漫的面前,吻着他的马靴,口里头说着些江安义听不懂的漠语。
利漫微笑地扶起汉子,温言用漠语应答着,虽然听不懂两人的言语,但从那汉子激动得满面通红的样子,江安义暗暗佩服利漫会笼络人心。
车仗在部落住下,炙红篝火燃起来,牛羊载歌载舞地跳起来,欢声笑语地唱起来,即使不是草原上的人,也很快被这奔放的快乐所征服。火光映红了漠族少女们青春地脸庞,婀娜的舞姿摇曳出如火的热情。
利漫带着酒气来到江安义的身边,江安义也灌了不少马奶酒,从最初的不习惯到现在,江安义已经喜欢上了这种带着奶香甜味的酒。与江安义碰了一碗,利漫王子笑道:“江大人,怎么没有下去跳跳舞,你看陈大人跳得多棒。”
陈因光围绕着篝火手舞足蹈,丝毫看不出平日的夫子自重,数趟出使北漠,让他学会了入乡随俗,并享受其中的快乐。
江安义有点放不开,掩饰道:“我喜欢喝酒,看别人跳舞就好了。”
利漫指着不远处的一位姑娘,笑道:“大漠女子热情奔放,敢爱敢恨,我看她频频往这边瞧,应该是看上安义你了,不知安义有意结场良缘吗?”
江安义微笑不语。
“我们大漠人性情豪爽,说话不会拐来拐去。本王此次前往贵国和亲,能娶得丽华公主为妻,实为幸;再者能见识贵国物华天宝繁荣景向,结识大郑诸多英豪俊杰,本王深感不虚此行。特别是安义你,论文是三元及第的状元郎,词名传于大江南北;武能一箭穿双鸭,令伏鹰尊者钦服,你的那篇《谏行铜匦疏》连渠师都为之叹服,称‘得之可得天下’。”
利漫目光迥迥盯住江安义,诚恳地道:“安义,如果你肯助我,我当禀明父汗,将小妹许配给你,封你为右校王,我大漠地域广阔,足以让你分疆裂土自立为王,富贵荣华远过于大郑给你的,将来举兵南下,便是划江而立也不是不行。”
如此赤裸裸地招纳惊得江安义目瞪口呆,好半天,江安义道:“王子,你喝醉了,早些休息吧,我也不胜酒力,想睡了。”
利漫一脸晦气地走进为他准备的帐蓬,帐蓬内灯火通明,渠逆道倚在桌旁看书。见徒弟将桌上的银杯捏得扭曲变型,渠逆道放下书,不紧不慢地道:“怎么样,碰壁了,老夫不让你去试,你还不信。”
“本王如此诚心待他,他却弃若敝屣,可恨可杀。”利漫将手中银杯丢开,气呼呼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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