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贩们则以高于出厂价的价格销售给消费者。大大小小的烟贩们赚了钱,肯定要送给褚时健好处费。这是人人心里都明白的事,但有谁站出来明说,站出来反对呢?不是没有人想反对,而是反对了就没有好果子吃。如果法律能对反对者加以保护,情形肯定会不一样。
由于法律不能对反对褚时健随心所欲批销“红塔山”等名牌香烟的人实施有效保护,便产生了褚时健为他人批烟谋利,其女儿褚映群索要和接受3630万元人民币、100万元港币、30万元美金,妻子及其他亲属共收受140万元人民币、8万元美金、3万元港币和大量贵重物品的严重后果。
烟草企业近年来屡屡发生主要负责人以权谋私、触犯党纪国法案件。像褚时健这样,既是烟草专卖局长,又是烟草公司经理、卷烟厂厂长,产烟、销烟、管烟的权力集于一身,均由他一支笔签字审批,他能够保证烟草专卖吗?他能不严重经济违法违纪吗?
对一支笔签字审批实施法律监督势在必行,刻不容缓。不然,还会有褚时健、王宝森、陈希同、周北方似的当权者,将数亿元的国家资产扔进无底的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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