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月30日17时许,长永高速公路车流如潮。
一辆高速公路巡逻警车如同大海中的一道波涛,随滚滚车流奔腾。车上执行巡逻任务的是长永大队交管科民警冯凡彰、张巍,事故中队民警胥宁。三双年轻的眼睛严密注视着长永高速公路上的潮起潮落,云聚云散。当他们巡逻至1171k处时,三双眼睛几乎同时盯住了一个目标:一辆号牌为湘b·31351的依维柯中巴车停靠在右侧路肩处,像是在检查修理,又像是在歇息,疑点重重。这引起了三位年轻交警的警觉。按照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规定,凡有故障、有毛病的车辆,一律由施救车拖下高速公路检修。像湘b·31351依维柯中巴车这样停在路边检修,极容易造成连环交通事故。驾驶员为什么连这点起码的交通知识都不懂。他们赶紧减速,靠近湘b·31351依维柯中巴车停下。他们下车,首先放置好安全锥筒,提示后面的车辆。然后,走近湘b·31351依维柯中巴车驾驶室,客气地向驾驶员举手敬礼,要求其出示证件,接受检查。
驾驶员李xx见到高速公路交通警察,脸上流露出紧张的情绪。问他为什么违章停车。他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一点明堂。问他车上装有什么东西。他仍然支支吾吾,像有什么隐情。这越加引起了三位交通民警的警觉。
冯凡彰要求李xx打开车门。其磨磨蹭蹭,实在找不出别的理由,才勉强将车门打开。这时,三位交通民警不禁为之一惊。只见车上装满了五颜六色的烟花爆竹,车上原有的座位全部撤除,给烟花爆竹腾出了更多、更大的空间。车窗玻璃上新贴了一层茶色的胶纸,显然是为了掩饰车内的真相。
三位年轻交警相互交换了一下眼神,立即通知大队施救队赶快派辆拖车将运载违禁物品的湘b·31351依维柯中巴车拖回大队部,依法接受处罚。
李xx苦苦哀求他们网开一面,说是马上要过年了,单位买点烟花爆竹,分发给干部职工,以示领导的关心。刚才是中巴车出了点小故障,停下来检修一下。无论是停车检修,还是运载烟花爆竹,都没有对高速公路造成大的妨碍。
他这里正说着,不知从什么地方突然钻出一个人,将三位年轻交通警察拉到一边,递上2000元人民币,表示道:“这点钱就算是给三位哥哥拜个早年的小心意,不要开收据。请无论如何收下。只求对他早点放行,好让他尽快赶回单位,以免误了领导的大事。”
三位年轻交警对这种“了难”的做法深恶痛绝。这些年来,在交通违章处理过程中,有一种不容忽视的现象存在,那就是有一种人专门回旋于交通警察与交通违法违规者之间,不让交通违法违规者正面接受交通警察的处理,由其出面送礼说情,企图减轻,甚至免受法律制裁。事成之后向当事人加倍索取“了难”费,以及名烟名酒等贵重物品。这种行为,助长了社会上的不正之风,有害于警察队伍的廉政建设,也损害了交通违法违规者的利益。此外,由于多年来的错误观念和错误做法,当事人根本不把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视做违法,导致交通违章越演越烈。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为了防止这种腐败现象的滋生与蔓延,为了提高交通违章者的法律意识,颁布了严格的规章制度:凡交通违章者一律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关的大队部窗口当面接受经济处罚和法律教育,严禁民警私自在路面上作出处理。这样做,树立了警察的良好形象,增进了警察与当事人的感情,避免了中间人从中获取非法利益,也防止了交通警察内部腐败现象的滋生。如果允许“了难”,的确是方便了违章者,但却使民警陷入了腐败的泥沼,亵渎了法律的尊严。
此时,三位年轻交通警察对第三者提出的“了难”要求异口同声地予以拒绝,立即扣留李xx的相关证件,并果断地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湘b·31351依维柯中巴车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像这种路上拒贿,维护法律尊严的事,在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的民警中间,随时都在发生着。
2003年2月23日,天空中下着毛毛细雨,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已接近尾声。潭邵大队双峰中队巡逻民警仍坚守岗位,采取定点检查和路面巡逻相结合的执勤模式,有效控制路面情况。
16时,巡逻分队协助负责人谭宇怀带领巡逻分队民警伍玉柱、彭永科、谢制衡正在娄底收费站守点执勤,眼前车来车往,一切正常。突然间,异常的情况在他们眼前出现了。一台牌号为湘c·12320的五十铃小货车本来朝收费站入口驶来,看见有交通民警在此执勤,便在收费通道口迟疑不前。这自然引起了交通民警的怀疑。
伍玉柱示意小货车驾驶员靠边停车。小货车迫不得已停了下来。伍玉柱上前敬礼,请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
这时,小货车驾驶员急忙从身上掏出一叠人民币,往伍玉柱口袋里塞。伍玉柱一把将其挡回,并严肃地说:“请你不要错上加错。”
见此情景,谭宇怀凭着多年从事公安工作的经验判断:这辆小货车一定有问题。他上前与伍玉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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