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着三人离开了房间,趴在地上的男人才动了动手,吃力地撑起上半身,缓慢地将自己挪到了床边。
等到以坐的姿势靠在床边时,每一寸肌肉都在颤抖,汗水将他浑身衣服浸透,大颗大颗的汗珠顺着脸颊滑落,然而在他墨黑的眼瞳里,却没有丝毫痛苦或者是疲惫,有的只是平静,就像是刚才费尽力气爬起来的人不是他。
他平静地坐着,恢复着力气,耳中传来了外面的说话声,声音断断续续,很小,但也被他捕捉到了几个字眼。
夏桃看着正在被孟书婉用红花油擦脸的小姑娘,再也忍不住好奇心,问:“松韵,你哥是什么病?”
叶松韵被红花油刺得眯起眼睛,小声地说:“我哥是从小身体就不好,正月里还摔了腿,所以才那样。”
“都行动不便了,怎么还不让人帮忙啊?”这其实才是夏桃好奇的点。
“唔……”小姑娘有些纠结,似乎是不好意思把哥哥的小秘密说出来,可看着两个大姐姐,特别是其中一个还是她的救命恩人,她最终还是把哥哥的底给掀了,“我婶娘说我哥有娇小姐的毛病,不喜欢别人碰他,每次被别人碰了,就要洗好多遍,不过我哥除了这点小毛病,别的都很好……”
看着小姑娘那尴尬的小眼神,孟书婉和夏桃才明白,原来刚才她想扶又不敢扶是这么回事,估计是怕自己扶了,哥哥还要清洗,本来现在就行动不便,要是再折腾洗澡,那才是更遭罪。
孟书婉见小姑娘尴尬,便开口安抚:“那不是娇小姐毛病,每个人体质不同而已,就像口味一样,有人喜欢吃辣,有人却不爱,有人觉得茴香特别好吃,有人闻着就想吐,这是一个道理。”
“真的吗?婉婉姐,你不觉得我哥奇怪吗?”叶松韵期待地望着她。
“不奇怪啊,好啦,你先闭上眼睛,我再给你揉一会儿,你脸上的淤血下去的快些。”孟书婉笑着说。
叶松韵乖乖闭上的眼睛,心里头甜滋滋的,这一刻,连讨厌难闻的红花油都变得香喷喷。
夏桃瞅着小姑娘乖巧的小模样,再想到她哥哥那奇怪的模样,忍不住小声嘟囔:“敢情还真是每个霸总都得有点小怪癖啊。”
“什么?”孟书婉没听清她说什么。
“没什么。”夏桃赶紧岔开话题,问:“松韵,怎么没看见你婶娘?”
先前路上,叶松韵就提及了自己的家世,她自幼没有父亲,母亲早早改嫁走了,她是被婶娘和哥哥养大的,婶娘也是苦命人,一个女人守着公公留下来的这间房子,拉扯大了儿子和侄女。
世间的幸福有时候就是简简单单的父母健在,夫妻和睦,儿女相伴。
只是,不幸似乎才是世间最常见的基调。
孟书婉和夏桃都品尝过这份不幸,所以她们才会在格外怜惜叶松韵。
“婶娘应该是出去做工了。”叶松韵对于婶娘经常不在家已经习惯了。
“对了,你今天怎么没上学?”这才是夏桃想要问的,十五岁的年纪,正是上学的时候,今天也不是周末,叶松韵怎么会出现在书店?
孟书婉眼眸微抬,收回了手,沾染了红花油的手指,红润润的像是嫩姜芽,夏桃问的问题,也是她心中的疑惑。
叶松韵:“今天学校组织春游,我没去……”她的声音低了下去,眼睛盯着左侧,脸上瞬间满是心虚。
孟书婉顺着小姑娘的视线扭头,就看见了立在门口的叶清簟。
北方男人大多生得高,只是他被病痛所累,比旁人要清瘦许多,衬衫长裤在他身上空荡荡,若不看他的脸,会让人担心他下一刻会被一阵风吹跑。
偏偏他的长相又极具攻击性,浓颜系的五官,精致俊美,冷调瓷白的肤色呈现出一种拒人千里的冷漠,一双浓黑的眼瞳,幽幽望来时,摄人的压迫感让人心惊肉跳。
这是一个极为矛盾的人。孟书婉和夏桃同一时间在心中下着定论。
在他身上,你判断不出年龄,更无法对其生出怜悯,哪怕你已经知道他很惨,可当你对上他的双眸时,你就会下意识忽略他身上的病痛,因为你清楚,这个人,不需要任何人的怜悯。怜悯,是对他的冒犯。
“所以,你把钱拿去买书了。”叶清簟声音有些冷,让在场的人都听出了他在生气。
叶松韵猛地站起来,低下头,可怜巴巴说:“哥,我只是觉得天坛没啥好玩的,我都去腻了,浪费那个钱干嘛……”
“呵,”短促的冷笑从叶清簟喉间溢出,他脸上的冷淡不变,只是说出来的话越发刻薄,“钱是不浪费了,你差点浪费没了,你是忘记被拐子拐走是什么下场,是觉得自己个够幸运,能逃脱,所以就无所谓了是嘛,叶松韵。”
“……哥,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敢了。”叶松韵眼泪汪汪。
这下子孟书婉和夏桃是听明白了,原来小姑娘是把交班费春游的钱,拿去给哥哥买生日礼物,结果运气不好遇到了人贩子,只是这哥哥再气愤,也有点太凶了。
孟书婉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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