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卞景和适时地接话。
他右手无意识地摸了一把宗柏的头,跟撸一只趴在身边的小猫崽似的顺手。
宗柏有些不满地哼唧两声。
“阿奇伯德出生在德里克伯爵的农庄里。他的夫亲是伯爵的牧羊人,因此等他稍微长大一点,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伯爵的一个牧童。
富有的伯爵有一大群羊,阿奇每天的工作就是牧羊,和父亲一起剪羊毛、挤羊奶,再拿到镇上去卖。当然,这样的工作是相当无趣的。
不过,这个孩子有一种难得的天赋。他热爱学习——这在他们那个阶层来说是件非常稀罕的事儿——甚至热爱到了他那个老实巴交的父亲都难以理解的程度。
那个可怜的老实人虽然一辈子本本分分安安静静,满足于自己那种低劣的天份,但并不吝啬于培养自己唯一的小儿子。
因此,他攒了一笔钱,找到村子里唯一一个老教士,请求他教导自己的儿子读书认字。
这事儿有点难办。不过看在万能的伯爵的仁慈上,那教士还是答应了。
阿奇很爱学习,他就像一块干瘪的海绵一样疯狂汲取知识,三个月后,他就已经学会流利地书写和朗诵了。这在当地可算是一件奇闻了!
阿奇只有一个伙伴,名叫德佳,同样是一个牧童,只比他小两三岁。他是另一位有名的伯爵庄子上的牧童,长得很漂亮,性格活泼到有些顽劣的地步。
每天,他们把自己的羊群赶到同一片水草茂盛的山坡上,就并排坐下来,一起玩,一起笑,一起谈天,或是仅仅漫无目的地一同看着一大群白羊低头吃草。
到了太阳快要落山时,就把分别属于两位伯爵的羊分开,做个道别,回到属于他们各自的农庄里去,并约定第二天早上再会。
他们俩就这样日复一日地长大了,就像两株互相紧紧缠绕着成长的绿藤,或是两棵地下根须纠缠、空中枝桠交错,花香同时上升到头顶天空中的树一样。
阿奇伯德十七岁,德佳十五岁时,他们两人都已经成了本地相当知名的优秀青年。
阿奇那种高傲的、不寻常的秉性比他小时候更加明显。他更爱读书了,虽然那个给他启蒙的教士已经老死了,但阿奇仍然找机会向伯爵大人弄到了一些好书,包括数学、物理与希腊文。他如饥似渴地学习这些晦涩的知识。
由于他比他的同伴们都要出色得多,因此他对于那些鲁莽而无知的年轻人们,总是抱有一种讥讽而怜悯的态度。
事实上,同伴这个词还用得不够恰当呢,旁边几个村子的男孩子,没有一个够得上他的眼界的,当然不能算阿奇认可的伙伴。
不过,德佳当然不在这份被鄙夷的名单上。
德佳生性和善活泼,长大后,这种男人少有的特质也更加明显,有时候几乎像个慈善的贵族小姐。这可比阿奇好上许多。
阿奇,前面说了,由于他那种超人的天资,他的性格不可避免地强势得有些过头,总要求别人服从他的命令,而自己却不肯做出退步。
不过,德佳往往只需要一个眼神、一个手势就可以使他温顺乖巧下来,简直像一只刚出生的小羊羔那样。他那种暴烈的性格,到了德佳的手里却如此温存,也是奇事了。”
路老板讲了这么一大段,觉得嗓子有些干渴,就停下来休息了会儿。
卞景和一直专心地听着。现在,他原本的猜测已经被证实了一大半了,或者说,是路老板压根没有打算隐瞒。
路老板的叙述口吻虽然是疏离客观的,但语调中隐含的那种切身的怀念,尤其是讲到阿奇和德佳小时候的那段时,简直浓烈到要溢出来。
最重要的是,他的措辞方式也完全不像是一个会纹身的现代叛逆青年。
“那么阿奇伯德又怎么会从一个牧羊人变成有名的强盗呢?”卞景和问。
离圆桌投票还剩下的时间不算多了,他想听完这个奇特的故事。
这个故事起码证明,游戏抓取玩家的来源并不像设想的那么简单。
再说,如果路老板和卞技术没有说谎,他们这把过后就能攒够分数脱离游戏,这个跨越时空的故事可能就再也不会有人知道了。
“啊,啊,不要心急。”路老板的声音带着笑意,却冷淡了一些。
“后来,战乱爆发了,混乱波及了这个小城市。伯爵大人的财产全部被叛军收缴,那颗头被砍下挂在农庄大门上,于是阿奇伯德失业啦。
或者说,当地的居民都处于一种随时丢掉性命的恐怖之下,没有人再出门工作了。
人总是要活下去的,更何况阿奇伯德天生是那种非凡的领袖个性,这种混乱的局势是最适合这一类人的。
他找到当地的一帮年轻力壮的男人,一起去当了土匪,并且顺理成章地成为了他们的头儿。
德佳当然跟着阿奇一起。虽然他的性格不爱伤人,但有阿奇的庇佑,那群强盗也绝不敢招惹他。
阿奇很快成了远近闻名的强盗,他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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