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和衣襟上还沾着星星点点的鲜血,仿佛刚刚狩猎归来。
此人名叫秦朗,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十一岁的时候便成为了军中的一名斥候,为的只是一口饱饭。后来秦风之父秦毅心生不忍,便让秦朗成为了自己的家丁。
而秦朗对秦毅也是忠心耿耿,所以,他便是第一个被魏军排挤出秦家之人。
不过秦朗并没有远离秦府,这一年来,他始终观察着秦府的一举一动,而魏军这些日子的所作所为就是他探查出来的。
秦风强装镇定道:“人死为大,我父在日,这魏军也算勤勤恳恳,买副好棺材,命他家人前来收尸吧。”
秦朗硬梆梆地开口道:“少爷,府中还有许多人是魏军的党羽,少爷何不把他们一并拿下?”
秦风斟酌了一下措辞,缓缓开口道:“人数太多,如今但凡能留在秦家之人,都和那魏军或多或少有些关系,都杀了自然不可能,而要是都赶出去,剩下的人也会心寒,人心若是散了,秦府该如何坚持下去?”
稍微停顿一下,秦风继续道:“这一年来,魏军在秦家说是一手遮天也不为过,很多人并没有和其狼狈为奸,但只要不屈从于他就要受到排挤。如今我杀了魏军,足以对一些人形成震慑,若还敢再犯,以后慢慢处置便是。”
秦朗的脸上浮现出一丝欣赏之色,他十几岁便从军,能够安然活到现在岂是一个直来直去的莽夫?从前的他一直觉得秦风太过宽厚,没想到疯癫了一次之后竟然变得果决不少,老爷若是泉下有知,也当能瞑目了。
“少爷英明,我这就去办。”
秦朗离去后,秦风松了一口气,这重生之后的第一道难关算是安然度过。伸手摸了摸怀中,那冰冷的触感让他一阵心安,不过,他并没有把这支六四式手枪重新放回仓库之中,而是贴身藏好。
沪市港作为整个华国的第一大海港,自然不可能没有任何的防守力量,秦风只不过拿出了一支威力最小的手枪而已,他曾经在仓库之上试了不下百次,虽然离百发百中还差得远,但这么短的距离,他敢保证秦朗一旦失手,自己有百分之八九十的几率能够干掉魏军。
不过不到万不得已,他肯定不会去动用这个玩意,声音太大,而且造成的伤口不好解释,若是被有心人发现的话,这个东西完全可能会让他丧命。
好在秦朗武艺高强,而且目前来看忠心耿耿,算是一个可以信赖的家伙。
没有了生命威胁的秦风一身轻松,将杀人的后遗症抛在脑后,开始盘算起自己今后的生活来。
他不是一个胸怀大志的人,最大的理想就是成为一个纨绔子弟,每天斗鸡走狗,调戏调戏大姑娘、小媳妇就是他的终极目标。但是如果他的记忆没错,这个时代的历史也没有改变的话,隋朝只是一个短命的王朝,二世而亡,接下来便是无穷无尽的混战,直到那个英明神武的秦王出现,天下才会重新出现一统。
秦风不想经历一场乱世,那样他的生命将会很没有保障,可大隋能一直安然存在下去吗?
而且秦家如今已经算是没落了,虽然还有五百亩良田,但如果真按他的理想来过活的话,只怕用不了一两年的时间便会彻底残破。
不过秦风还有仓库,那里面有无数的好东西,比如清晰无比的镜子、比如数之不尽的粮食、再比如能救人性命的药物,但凡随便拿出一点来都足够他换取足够挥霍一生的财富。
但他不得不考虑的一个问题是,秦家并没有和这份财富相匹配的实力,而且这个时代的商人地位很低,若是他敢大张旗鼓地兜售仓库里的东西,那只怕有命赚钱,却没命花钱。
想到这里,秦风有一些迷茫,未来的路不好走,既然不想称王称霸,那最好是在乱世来临的时候找一个人来辅佐,但那是几十年之后的事,在这几十年中,他又该如何呢?
或许,可以让乱世不要来临,让大隋延续下去?
就这么办!秦风觉得上辈子自己浑浑噩噩二十余年,这次重生未必不是上天给自己的一个机会。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隋末乱世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死伤的百姓却不少,三十六路反王、七十二路烟尘,无数的百姓丧生于那场动乱之中。更别说盛唐不过延续百余年便迎来了安史之乱,之后的五代十国更是战乱不休。既然已经来到了这个世界,那为何不将乱世扼杀在摇篮之中,拯救无数百姓于水火。
想到这里,秦风觉得自己无比伟大,古之圣人,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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