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朗牵回两匹骏马,喜滋滋地对脸色苍白的秦风道:“少爷,找到两匹好马,应该是那两人带来的。”
好马?
借着朦胧的月色,秦风果然看到秦朗牵着两匹高头大马,一黑一白,浑身上下没有一根杂毛。个头和秦风差不多,体态修长,流线型的肌肉看起来十分漂亮。
这年头,好马就相当于后世的一辆好车,骑出去倍儿有面子,不像秦家的骡车,驶出去只有丢人现眼的份。
秦朗一看就是一个爱马之人,为秦风介绍道:“少爷,正儿八经的西域骏马,千金难求,这马要是放在大兴城中售卖,少说也得五百两银子一匹,最重要的是,它们还都在壮年,带回去能用好多年呢。”
对于秦朗的判断,秦风深信不疑,可就这么大咧咧的把马牵回去看见一旁的魏徵若有所思,便开口道:“玄成,你可是想到了什么?”
魏徵开口道:“恩师,除非他们是真正的胡商,否则的话,这马上定然有印记,虽说派他们来的人应该能猜到是我们动的手,但弟子以为,还是不要留下证据的好。”
赞赏的看了自己弟子一眼,秦风心中暗暗点头,看不出来啊,历史上大名鼎鼎的魏徵竟然还有抢劫的天赋,不错。
“玄成说的没错。”秦风点头道:“朗叔,两匹马而已,秦家庄如今正是危急存亡之秋,小心谨慎些没大错。”
秦朗点点头,显然他能分得清轻重,虽说一开始没有想到,但听过魏徵的分析之后也没有再坚持,而是默默将两匹马系在了骡车的后面。
一片漆黑的深夜之中,一辆破旧不堪的骡车缓缓来到一座无名荒山的山脚下,配合秦朗、魏徵两人将尸体弄下马车,气喘吁吁道:“朗叔,你这砍人脑袋的习惯在哪学的?弄得血肉模糊的,还得费劲收拾。”
秦朗不好意思的笑笑,开口道:“习惯了,军中以首级记功,某当年嫌把人杀了再剁脑袋麻烦,便苦练这斩首的技巧,嘿嘿。”
得,你还能嫌自己的家丁太牛逼不成?
秦风无奈地摇摇头,然后对魏徵道:“今晚让你跟来已经是破例,下面的事你无需跟着,就留在山下看马车。”
终究是个孩子,秦风可不想这位大才因为这件事留下什么阴影,这年头可没地儿寻心理医生来给他辅导。
说实话,秦风自己心里都恐惧的不行,魏军虽然是他下令杀的,可终究没看到那血肉模糊的场景,可今天两颗人头在天上飘让他看了个清清楚楚,他两世为人尚且如此,更何况魏徵这个小豆丁?
魏徵没说话,可小短腿却没停,上前揪住一具尸体的衣衫就想往山上拖。
眼睛掠过那整齐断裂开来的脖颈时,瞳孔明显一缩,但脸上的倔强却没有消退半分。
秦风咧咧嘴,好嘛,原来害怕的就我一个?
不过这样也好,人变成尸体以后可会沉重不少,秦朗一个人抬具尸体不成问题,可秦风想要把另外一具弄上去可不是件简单的事,有魏徵帮忙,总算能轻省一些。
秦朗抗着一具尸体在前,手中还拎着两颗人头,随着他的动作,那两颗人头轻轻晃动,相撞,发出的声音在深夜里格外渗人。
秦风和魏徵两人拖着另一具尸体在外,耳边响起各种野兽的嘶吼,双腿都有些发软。
“少爷,听说这山里有狼群,还有大虫,咱们就丢在这?”
秦朗满不在乎的把尸体放下,然后回身询问,至于他口中的大虫,就是老虎,吃人的那种。
秦风点点头,在这个地界,他可不敢把手电筒照得太远,否则真有什么狼群、大虫顺着光源照过来,他可没地哭去。
“也好,把尸体丢进树林里,那两匹马也留下朗叔,用不用给马也来一刀?”
“没那个必要。”秦朗摇摇头,似乎有些不忍心道:“马或许能躲过大虫,但定然逃不出狼群的包围,这么好的马,可惜了啊。”
秦风没觉得可惜,区区两匹马而已,想买的话大兴城里多的是,犯不着把这麻烦留在身边。
噗通几声,尸体和人头都被丢在了草丛中,秦风拿着强光手电筒当先开路,中间是小心翼翼举着电棍的魏徵,秦朗持刀大大咧咧走在最后,一行三人顺着来路向山下走去。
夜色深沉,黯淡的月光下,破旧的骡车缓缓的驶离了这无名荒山。
秦家庄的主宅之中,婉儿瞪着眼睛,有些无神地看着房梁上栓好的绳结,嘟囔道:“要知道是这么一回事,我就应该跟少爷一起去的,好歹死也在死在一起。”
“少夫人,人家说上吊死了的人都会把舌头吐出来老长,可难看了,到了地下,少爷会不会嫌弃婉儿?”
刘婉婷此时正在油灯之下奋笔疾书,根本没搭理婉儿的意思,以往那娟秀的字体此刻多了几分凌厉和决然,仿佛一柄柄刀剑一般跃然纸上。
“小吏猖狂,云见逼迫,女儿谨记父亲在日之教诲,不敢或忘,今日当随夫君同去。唯一所恨者,未能为秦家留下一儿半女,秦家绝后,女儿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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