荡在练兵场上,没有一点杂乱的步伐仿佛踏在了所有人的心头之上,就连赵辟易这个校尉都有些不敢置信。
简简单单的走路也能这么好看?
不过也就是觉得好看罢了,这东西有什么用?这群花架子只怕上了战场就会被人吓得屁滚尿流,甚至连怎么走路都忘记了吧?
但接下来发生的事让他们明白了,走路,绝不简简单单是走路而已。
走出一百多步的距离,前方就是一排看着就尖锐无比的灌木。这东西倒不是秦风特意命人找来的,而是刚刚修建好的军营,还没有处理而已。
“他们马上就会转向,哪怕那个酸书生不下命令,你们信不信?”
一个看着奸猾的士卒一脸的笃定,而秦风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冠上了酸书生的名头。
“那还需要你说?那刺扎在人身上难受死了,脱了裤子都是细细小小的伤口,得花时间把刺挑出来,没个十天半月,根本好不了。”
然而,眼前发生的事情让他们失望了,这些家丁就如同一群不知道疼痛的石头人一般,眼睛都没眨一下的就冲进了灌木丛中。
“嘶”
倒吸凉气的声音此起彼伏,所有人都清清楚楚地看到,那些家丁们自腰部底下的衣裳都已经被划破了,妖艳的鲜血看起来无比扎眼,可就算如此,那些家丁居然没有一个人出声,甚至应该高高抬起的双腿并没有低下半分。
“他们不会痛吗?”
之前那个奸猾的士卒使劲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恨不得冲上前去问问他们,你们都是死人吗?
当鲜血淋漓的十名家丁重新出现在练兵场上,依旧站得如同标枪一般笔直,没人开口抱怨,眼神无比冷漠的时候,所有人都不自觉地站直了自己的身躯,不敢稍有懈怠。
走得整齐确实服不了众,因为这些将士觉得自己在操练以后未必会比他们差,可当这些家丁做了他们认为自己根本做不到的事时,所有人都心服了。
军营很复杂,但也很简单。
你有本事,你比我强,那我就服你!
静默了一会,秦风丢下一句冷冷的话,准备开溜。
“百人为一组,就练阵列,按他们刚才的样子,也不需你们能趟灌木丛,先把步子走好了再说!”
赵辟易有些惶恐,连忙追上了准备开溜的秦风,问道:“秦先生,这就准备走了?”
“嗯,不是说好了吗?我得去兵部一趟,和他们好好聊聊。”
赵辟易撇撇嘴,聊聊?怕不是要打起来吧?
“那咱们接下来只练队列?”
秦风已经走下了点将台,闻言就回头道:“赵校尉,我和你交个底,这千余人,我和晋王的意思是,要训练成弩兵。对于弩兵来说,阵列有多重要不需要我来教你吧?”
这个时代不能说弓箭手和弩兵不受重视,但鲜有将军会拿这个兵种当王牌的。大隋尚武,骑兵才是王道,步卒同样是中坚,弓弩手之前往往是锦上添花的角色。
但秦风不这么想,他有机关枪一样的连弩,完全能够组成一支这个时代的远距离败敌大军。
而这种大军对于阵列的要求很高,不管骑兵还是步卒,阵列都很重要,但就算冲乱了阵列,也未必就会败。
但对于弓弩手来说,阵列的不完整代表着火力的低下,代表着战败!
“军纪,然后是勇气。”
秦风拍拍赵辟易的肩膀,指着秦朗道:“该怎么训练,听他的就成,我所想要看到的就只有这两样,至于弓弩,你们无需担心。”
秦风走了,赵辟易有些失魂落魄地回到了点将台上,他突然有一种自己被全世界抛弃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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