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有一米九左右,肩宽膀阔,两条浓眉,一脸虬髯,模样倒还算得上方正。
身着一件长袖胡服,可这衣服却不怎么合身,紧紧贴在他的身上,凸显出他壮硕的肌肉。
粗壮的胳膊差不多有秦风大腿那么粗,古铜色的肌肉虬结在一起,上面青筋根根暴起,宛如老树的根须。
不过此时他的双手正在不住地哆嗦,虎口位置也有鲜血渗出,看样子在杨义臣和秦朗这两个猛人的围攻下也不好受。
最为重要的是,此人背上的包袱却被拖拽的散了,露出了一地的金银珠宝。
那人瞧了瞧马上的秦风,一脸惊异道:“某识得你!”
“你知道我是谁?”
秦风有些茫然,他敢确定自己没见过此人,这人怎么会认识自己?
那人点头道:“大陈都说你是甘什么甘罗在世,可是人们却不喜欢你。”
少爷策反萧摩诃,又夺了南陈的荆襄,陈人能喜欢我才见鬼了。
秦风饶有兴致地看着此人,问道:“那你又是谁?我大隋雄师渡江应该不是什么秘密,附近村落都已荒无人烟,可你却还在此处晃荡南陈的细作?”
“有哪个细作身上会带这么多银子?”
那人憨厚一笑,伸手指了指自己散乱在地上的银子,如果不考虑那身夸张的肌肉,那模样倒有三四分像个憨厚的庄稼汉。
不过能让杨义臣和秦朗联手,还用了三四十个回合才拿下,岂能那么简单?
秦风双眼一眯,笑道:“银子自然可以用来收买某些蛀虫,取得消息,你以为呢?”
那人有些无语,眼珠转了半天,似乎没能想到一个借口,干脆直接开始装哑巴。
秦风也不逼迫,继续问道:“此去作甚?”
那人眼珠一转,道:“偷着倒卖货物,某是行脚商人。”
“一个人就敢当行脚商人?”
那人道:“路上遇到了劫匪,某跑得快”
没等他把话说完,秦风勃然大怒,喝道:“满口谎话!朗叔,拉远点,取了这厮的脑袋祭旗!”
“别!别!别!”
没等秦朗答应,那人便大声喊道:“某说!某说还不行吗?”
秦风微微一笑,下巴往前一点,吩咐道:“把他丢的银两捡回来,都笼在一起,等攻下南陈的城池以后给兄弟们买些酒肉。”
“秦先生仁义!”
“秦先生慷慨!”
一听这些银子准备用在他们的身上,那些士卒顿时乐了,欢天喜地地冲出去,然后手脚麻利地开始拾取那人散落在地上的财物,仔细的程度堪比刮地皮。
那人一脸肉疼,张口想要阻止,可又怕把秦风惹怒直接剁了他,脸上的五官都挤在了一处,看起来无比滑稽。
“说吧,还得少爷请你是怎么着?”
那人叹息一声,认命道:“某家叫麦铁杖。”
这个名字有点好笑啊。
“然后呢?”
秦风强忍着笑意开口,憋得有些难受。
既然开了口,麦铁杖也不含糊,直接道:“某是给大陈陛下执掌伞盖的,去年您出使南陈的时候,有幸见过一面。”
麦铁杖换了称谓,把你换成了您,不经意间就把心中的态度给表露了出来。
秦风记不起有这么号人,便继续问道:“那你不好好给陈叔宝伴驾,跑到这个地方作甚?”
麦铁杖摸了摸鼻子,脸上难得地露出一丝尴尬,讪讪道:“抢劫。”
“啥?”
秦风不是没听清,而是有点不敢置信。
麦铁杖也不含糊,伸手拍拍自己的两条大长腿道:“某天赋异禀,能日行五百里,跑起来能赶上快马。”
自豪完了,这货有点吞吞吐吐道:“就是,某最近手头有点紧。”
日行千里,执掌伞盖,抢劫,外加叫麦铁杖
这一连串东西合在一起以后,秦风脑海中突然出现了一个形象。
这货该不会真是那个麦铁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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