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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
“金家当年与母亲口头定下婚约,却?又无故毁约,连封信件都没有再回。”这事,林夕昭听自己的舅父曾说过,“女儿?觉得金家的人是为无信,这是其一。其二,金酩筠在妻子死后未满三年便写信与您,此为无义?。就算女儿?现下答应了这门婚事,其亡妻家族也不会应允他此时便续娶。父亲之?前明明已经拒绝,金家父子却?在寻金家小姐之?时,只凭见过女儿?一面?便上?门求亲,事情不分轻重缓急,寡廉鲜耻,此为其三。其四,他已经有了两个儿?子,父亲是想女儿?过去?替他养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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