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慎之也,如果说四年前他突然从国外回来,还是因为年少的一缕执念,强势的跻身于她的生活,四年当中虽不住在同一屋檐下,可两人门对门而居,她的所有情况,他全都了解,也全部都欣然接受。并不是盲目的因为喜欢就毫不负责的只做自己想当然的事情。
诚然,方若尔的性格确实不适合做一个合格的叶家主母,可这些年外界一切都是由他在一手打拼,她并不需要她在外面为他锦上添花,而家中也都是有管家和佣人在,她只需每天做自己喜欢的事,而她做的那些事,已经强过其他可能存在的结婚对象能对他做的所有事情。
不论那些别人眼中最好的联姻对象结婚对象有多么好,多么合适,他都会打从心底排斥,无论她们有多美,做的有多好,他看到也只有不耐烦。
说白了,也不过三个字,不喜欢。
当一个人喜欢你时,你做什么都是对的,哪怕对他怒骂呵斥,在他眼中都是打情骂俏,欢喜冤家,当一个人不喜欢你,你就算为他做的再多,都不会入他的心。
而他对她,就是太喜欢。
一个人如果对你有心,那么,她身上所有的缺点都不是缺点,所有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会有问题,也不过是因为,不够喜欢。
☆、
方若尔却是睁大了眼睛,好奇地问了一句:“还以为什么?”
陶颖:“……”
这世上怎么会有方若尔这么不要脸的人!
她真是完全不安排理出牌!
陶颖觉得和方若尔在一起完全没有共同语言,简直不能一起愉快的勾心斗角。
看到周围的人都用兴味的眼神看着自己,陶颖涨红了脸,恼羞成怒地哼了一声,怒道:“以为你身残志坚!”
周围都露出呵呵的表情,不过这个台阶总算是被陶颖自己给下了。
方若尔:“身残总好过脑残,谢谢。”
陶颖:“……”真有一巴掌乎死她的冲动!
这时忽然响起一道清冷中带着笑意调侃的声音:“这么多年不见,你们俩还是一回来就斗嘴,一点未变。”
随着话音落下,众人循声望去,只见彩绸一般弯弯的鹅卵石小道尽头站着一位身着黑色礼服,身材高挑窈窕,神情冷傲而不冷淡,犹如高岭之花的女子。
这女子正是出国多年,最近刚回到方家的方若华。
周围人听到方若华这话,才明白,感情刚刚是人两姐妹斗嘴呢,联络感情的一种方式,当然,也有人忍不住呵呵笑出声,不过这次气氛明显没有那么紧张了。
陶颖的智商和方若尔的身残志坚已经让在场所有人都意识到,方家真正的大小姐是多么的高洁与完美。
方若华出国多年,第一次在这样的宴会中露面,就让所有人都记住了她,也让所有人都知道,她才是方家毫无争议的大小姐。
有时候我们不得不感慨,大千世界百杂碎,无奇不有。
有灾难中为子女撑起千斤水泥钢板的母亲,有,也有像陶颖这样损人不利己的人。
在 别人看来,陶颖虽然让所有人都知道,方若尔身有残疾,但也让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女人的心胸和心眼。这种明枪明刀大庭广众之下杀敌三千自杀八百的事,让人立 刻就看出,陶颖这女人智商到底有多高,也让人明白,这个长得漂亮甜美的女人,实际上就是个花瓶,还是个心眼不怎么大的花瓶。
不过,花瓶有花瓶的好处,方家三个待嫁的女人都是花瓶才好呢。
方若尔身残志坚情商负数,基本没戏了,叶家人只要有脑子就不会让这样的人过门,陶颖……除非叶慎之也脑残了。
这时候所有人都将目光放在了方若华身上。她确实很聪明,选择了在这个时候出场。既将自己展示了出来,又不会显得突兀,还给陶颖解了围。
她一袭黑色礼服站在蜿蜒小路尽头的台阶上,亭亭玉立,不仅不会没埋没,反而如同暗夜女神一般神秘而优雅。
她款款从人群中走出来,一袭黑色连衣长裙,一头大波浪的卷发整齐妩媚地绕在脸颊边,她袅袅婷婷的向众人走来,矜贵如高岭之花。
她并没有急着去看叶慎之,而是先对着方若尔浅浅一笑,“若尔,好久不见了。”
方若尔看着她愣了一下,自然地回道:“好久不见。”
方若华又对方岱岳嗔怪地淡淡一笑,笑容稍微热情了几分,淡淡的透出几分亲昵:“怎么?出来迎若尔都不叫我?敢情我就不是你姐姐?出国几年就忘了我是吧?”
她说这话时如玩笑一般嗔怪,不仅不会让人觉得失礼,反而显出他们敢情好,说话随意,更带有几分幽默。
她又对方若尔露出几分关切:“听说你出了点事,没事了吧?”
方若尔摇头,“没事。”
“没事就好。”方若华恰到好处地露出些许关心和安慰:“只要人没事,其它什么都不重要。”
方若尔除了点头,简直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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