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饭,他送我去了地铁站。
“到家给我发个短信。”他朝我摆摆手,准备走。
“程厦,我有话对你说。”
打了一百遍腹稿,我的声音还是颤抖的一塌糊涂。
“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就特别喜欢你,以前你说你要学习……现在我想问你,能不能……”
我说了一百次喜欢他。
这却是我第一次正式表白,我紧张的语无伦次。
那时候的我年轻好看,周围有很多男生追捧着我,他们说我看上程厦这个书呆子,是他走运。
所以我不知天高地厚,也不知道我们之间究竟横搁了什么。
可是现在。
百年历史的大门,恢宏的教学楼,以及谈笑风生的大学生们,都让我无形的感受到了那种距离,我和程厦,是两个世界的人来着。
“我还不想谈恋爱。”
程厦似乎有所预料,他非常干脆利落的拒绝了我。
夜里很静,能听见不远处的海浪,轻轻地撞击着岸。
沉默了一阵,他说:“你没事吧?”
职高少女得不到一中的学霸,那么工厂女工也得不到985的大学生,我终于没有办法再沉浸于那些甜美的幻觉中。
“喂,程厦。”我仰头看着他,努力的不让眼泪掉下来:“你永远都不会喜欢我这样的人,对吗?你告诉我,我就不会等了。”
他挠挠头,从兜里掏出一包纸巾来,给我擦眼泪,一边擦一边说:“你别乱想,我是真的不想谈恋爱……咱俩都在这个城市挺好的,互相有个照应,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随时过来……”
我摇摇头,用力抱住他,他浑身僵硬,却没有挣脱,我一边小声啜泣,一边想,怎么会呢?
怎么会有这么心软,又这么残酷的人。
人与人之间隔着那条线
那天晚上,我是走路回宿舍的,赤着脚,拎着很高很高的高跟鞋。
公司为我们配备的宿舍,小小的格子间,挤满了许许多多的女孩子。离他们学校很远很远。
我走到的时候,天已经亮了,见我呆坐在椅子上,女孩子们纷纷爬下床,问:“阿雪,怎么了?你男朋友欺负你了?”
我走的时候,她们闹了好久,把最好的裙子借给我,兴高采烈的给我化了最时髦的妆,事无巨细的指导我男人喜欢什么模样。
可是我把一切都搞砸了。
“不是我男朋友……”我躲在她们温暖的怀抱里,呜咽着说:“是我喜欢的人。”
“有什么了不起的?”她们七嘴八舌,愤愤不平:“不就是s大的吗?”
“我三姐还找了个q大的呢!”
只有钟萍,一个已经结婚了,年纪最大的姐姐的问我:“你喜欢他什么啊?”
这个问题让我很茫然。
程厦并不是当时流行那种韩流美男的帅,他眼睛不大,鼻子还算挺,不笑的时候有点清冷,笑起来很乖,整个人是很舒服的耐看。
他成绩很好,但是s大成绩很好的男孩多的是,他们有很多人愿意和漂亮女孩来一场露水情缘。
但是我只喜欢程厦。
最后我想起的是,是他送我时穿得那件外套,驼色的牛角扣风衣,十分简洁,我朦朦胧胧的意识到,那是一种是用钱堆出来的简洁,和我淘宝七十九包邮、印着蕾丝花边的连衣裙不一样。
我很喜欢他那个样子。
“喜欢他有钱吧”我犹犹豫豫的说,引来女孩们尖叫和哄笑。
有钱是当时我能说出来的全部,但,我心里知道,不是有钱,至少不止是有钱。
这之后,我仍然喜欢程厦。
我下了班之后,就找他聊天,为了有共同话题,我从网上买了他们院里教材,记下他随口说过一句的建筑大师的名字。
笑死,根本看不懂。
我们公司和他们学校位于这个城市的两端,我还是经常跋山涉水的去找他。
他待我就像任何一个朋友,短信会回复,也会打很长很长的电话。
我去找他的时候,他发了生活费我们就去校外吃火锅,没发就去食堂吃,他们学校的麻辣香锅特别好吃。
吃完饭他就带我去图书馆自习,他啃晦涩难懂的大部头,我看成人自考的教材。
其实我在空间里看到过他发的照片,他并没有那么书呆子,在课余时间他和同学也去海滨骑自行车、去逛漫展、去周边城市旅游。
那是他宝贵的休闲时间,他不会分给我。
他只会在学习的时候,让我待在他身边。
因此我格外的屏气凝神,连呼吸都放得特别轻。
到暮野四合,我们去吃晚饭,吃完他就送我去地铁站,我们并肩走着就像任何一对情侣,只除了他的肩膀和我的肩膀……永远隔着一个拳头的距离。
这一个拳头的距离是一条泾渭分明的线,他任何时候都可以不回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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