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这个强大到我曾觉得不可战胜的恶魔,终于笑出声音:“让你失望了,我根本就没有喝那瓶可乐。”
常年的察言观色,我能抓住每一个转瞬即逝的细节。
他那种饱含着恶意和兴奋的神色,不像是期待于诗萱到来。
并且,他这样的人,无论如何也不会专门买可乐给我。
除非,他是想用可乐和啤酒做个区分。
所以我只是假装喝下去,其实都倒在了旁边——多年酒桌上练就的本领,跟魔术不相上下的手法。
“你自己死在这里吧,我要走了。”
我一脚踹开他,独自爬出那个矿洞。
那辆库里南孤零零的停在夜色之中。
它的汽油已经一滴不剩了,备用汽油估计也被赤那发疯浇上去了。
那我怎么出去呢?我完全不认识路,这无人区的旷野,是真正的伸手不见五指。
绝望淹没了我,我手脚并用的捶打方向盘,失声痛哭起来。
为什么!为什么偏偏是我遇到这种疯子!为什么为什么!
就在这时候,我听见后备箱传来动静,像是什么极大的野兽。
我止住哭泣,厉声道:“谁!”
车后座探出一个人来。
“冬雪——”他叫我的名字。
是我两年没见。
喜欢了十四年的那个人。
程厦。
他趴在那里,满脸狼狈,却笑得像个天使一样。
我傻了,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该有什么动作和表情。
“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听说你失踪消息之后就赶过来了,结果碰到了他的车,没来得及跟别人说,我就偷偷上了后备箱。”
千言万语卡在喉咙里,我想说你傻啊,你报警就行了,自己上来算怎么回事啊!
我又想说,这两年你死哪去了,为什么不来看看我呢!不搞对象就不要朋友了?
我他妈好想你啊!
可是我什么都没说出口,我猛地扑进他怀里,失声痛哭。
“好了,冬雪。”他摸着我的头,一遍一遍的安慰我:“天一亮,我们就得赶紧离开这里。”
“你还记得往哪走么?”我道。
“不记得了,不过这种砂石地面,会留下车痕。我们跟着车痕走。”
“光靠走的行么?”我擦干眼泪,道。
“我们试试看。我觉得并没有开多长时间。而且到了有信号的地方,我们就报警。”
他带了手机,我心里一下子踏实了很多。
“对,没错,他给的羊腿还带了一点热气,说明最近村镇没我想的那么远。”我兴奋起来,拉着程厦,道:“我们走!”
月亮隐入群山,万丈霞光照亮了这片荒凉的土地。
这种半沙化的土地,的确能保留一些车辙,但也是断断续续,我们沿着车辙七扭八拐的离开了矿区。
然而,越往下走,土地沙化的更加严重,车辙消失了。
“没事,我们往北走。”程厦道:“我看过地图,雪林村在这个矿区的北边。”
草原多西北风,我们根据沙子堆积多的地方,来模糊的判断着北方,也不知道对不对。
可是不管走了多久,眼前的景色还是一模一样,旷野,黄沙,烈日,空无一人。
偶尔会遇到一些干枯的短花针茅,那是一种极为耐旱的草,哈日娜告诉过我,秋日枯黄后,牛羊很喜欢吃。
我们在附近转了很久,希望能看到放牧的人来。
可是并没有。l-r
“不能再等下去了。”程厦说:“入夜后会很危险,我们必须在白天找到村镇。”
他仍然是那么温柔妥帖,和原来一样,只要待在他身边,我所有的焦躁和痛苦都会平息。
我一步一步的走着。
脚掌灼痛,喉咙干哑,眼睛被忽如其来的风沙追得根本睁不开。
“如果我们走不出去怎么办?”我问程厦。
“不会的。”他说。
“万一呢?”
他目光澄澈,握紧了我的手,道:“别怕,我们一起。”
我心中横生出了无数的勇气,我好像又是十八岁那个不顾一切朝他奔去的少女了。
我什么都不怕。
太阳西沉,气温在下降,最危险的黑夜正在缓慢的迫近。
我们已经喝了一瓶水,吃了一袋薯片了。
可是还是又饿又渴,喉咙里已经痛得说不出话来,眼前的道路却陷入了一片漆黑之中。
这时候程厦抬起头,对我道:“冬雪,你看。”
我仰起头,没有人工光线的干扰,漫天星空美得辽阔壮观。
“好像我来草原的第一天晚上,发烧,看到星星都变成了自行车朝我飞过来……”我喃喃道:“我熬夜写方案,心里却是安定的,因为你在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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