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齐州到繁京,你是取道濮州?那一路可有两千多里……你在齐州杀过人么?”
“启禀陛下,杀过。”
万俟玥看着这个神色稳稳当当的小姑娘,笑着摆摆手。
“你别跪着了,起来给我讲讲。”
孟月池又行一礼,就站了起来。
直背而立,一旁侍候的女官神色微动。
看起来文弱单薄的小娘子还真有些胆气,难怪能被人称作“素手阎罗”。
对于自己亲手杀人之事,孟月池并不避讳,傅寿等人想要夺原平以献叛军,证据确凿,她奉命代掌原平城,自然要杀之以儆效尤。
当然,在擒拿傅寿之前她放任流言、引蛇出洞的种种,她就不曾说了。
万俟玥没有回到御座之后,而是让人搬了凳子,她就在孟月池的近前坐下。
她对面前这个女孩儿有着无需遮掩的兴趣。
“你就一刀一刀,砍了十个人的脑袋?能砍得动么?”
“启禀陛下,草民骑马弓射都涉猎,力气还是有的,不过连砍十个人确实要花大力气,到第七个的时候草民就已经手腕发软了。”
万俟玥大笑出声,对一旁的女官说:
“她这般一本正经同朕说手腕发软,哈哈哈哈,朕未见之时当她是猛将,见了之后以为她是文弱小娘子,如今刚觉得她是猛将豪杰,她又跟朕说她手发软!哈哈哈哈!”
孟月池微微低着头,仿佛有几分年轻人被取笑时候的尴尬,却让万俟玥越发觉得这小娘子有趣。
“被五万叛军围城的时候,你怕么?”
“启禀陛下,不怕。”
“为什么不怕?”
“时值春寒,城外无粮草可用,原平城下开阔,叛军无匿藏之地,城中百姓以逸待劳守城之心远胜敌军攻城之念,天时地利人和,草民便不怕。”
“好一个天时地利人和。”
万俟玥的眼中满是赞赏之意。
“孟月池,你如今多大?”
“启禀陛下,草民生于玉衡初年。”
“玉衡初年……朕听说你是因为父辈乱定婚事才被免去了科举资格,也好,你要是真的科举入朝,当个规规矩矩的小文官倒是埋没了你这能文能武的本事,来人。”
有女官立刻上前。
“朕年少时候有一身银铠,取来让她换上。”
很快,那一身麒麟纹银铠就被取了过来。
铠甲既然是为当时的太子所制,自然精美之极,甲片也并不厚重,放了二三十年,依然银光璀璨。
看见孟月池将自己从前的甲衣穿在身上,万俟玥仿佛得到了一件极有趣的玩具,她端详片刻,又让女官取了梳子,给孟月池戴上了一顶银冠。
穿着纱袍的孟月池看起来有些文弱,穿上了铠甲却丝毫没有违和,见她认真被人摆布的样子,万俟玥几次笑出了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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