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血肉里,让她此生难忘,永世都不得已从这些事中走出。
这明明与她的初衷相悖,可她却默许了这反向滋生的情绪,纵容它在心底泛起惊涛海浪,任由它在世界中遮天蔽日,肆意横行。
黎昼买了和裴聿珩同款黑花的lv,买了卡地亚打火机,故意穿bbro,十字貂,两件马海毛开衫,故意背他们在一起时她最常背的包。
而到后来,她开始越来越频繁的进行电击,又突然再也不曾来过——她已经不敢再来了。黎昼无法入睡,只能借着大量的摄入酒精和安眠药度日,同时,她从不曾有哪个阶段因感到麻木无趣而如此疯狂的自伤过。
3月28日下午,黎昼再次将左手小臂从袖子中露出时,她甚至发现那上面的伤痕密密麻麻逐条排列,甚至几近平行,却又刀刀皮开肉绽恢复极慢,再也没有一处完好的皮肤可供锋利的金属划过。
她想,是时候了。
已经是极点了。
活着见不到裴聿珩。
死了就不会记得裴聿珩是谁了。
黎昼已经分不清,自己究竟是更想裴聿珩,又或者是更想死了。
草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