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方向偏了,所以并没有引人注意。也可以说是被人嘲笑,这是索尼自己写的。2索尼和飞利浦的合作的确是互补的。这出自索尼的数字音频光盘开发设计师中岛平太郎在1994年5月24日接受ieee采访时的口述历史,索尼和飞利浦的产品都有技术瑕疵,现实中的飞利浦解决不了播放器自检纠错的问题,索尼的光盘则是太大,他们的合作是必然的。而战争也是必然的,因为在解决了技术问题后,就没有人愿意再让利了。3关于飞利浦和索尼在没有获得专利授权的情况下就研发的问题。现实中的他们就是这么干的,他们两方都声称自己的产品是不需要詹姆斯·拉塞尔的专利的,否认侵权,拒绝付钱,直至打官司打到一九八八年他们才和詹姆斯·拉塞尔达成共识,获得授权。大公司侵犯个人的专利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你拳头不大人家都懒得和你谈,先侵权抢市场,法律问题花钱拖着就行,这一定比直接获得授权便宜。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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