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没。
当光亮照在我眼皮上,我难受地睁开眼睛,却看见一律晨光照耀在我身上。
我躺在一个陌生的床上,等看得仔细了,才发现是云仙子的办公室。
她正坐在沙发上,怀里抱着心爱的那条狗,静静地看着我。
我想说话,却感觉疲惫得说不出话来。
云仙子摸着怀里的小家伙,她轻声呢喃道:“今早听说,有个年轻的男人加入了天宗,因为他原本是元门的人,天宗那边还给元门打了声招呼。让元门众人敬畏的大长老犹如个小业务员,对着电话那头连连说好,就差没有溜须拍马。我想着与你应该有些关系,便说给你听听。”
“那天宗离我遥远么?”我沙哑着声音,努力对云仙子问道。
“与那相比,你算得上什么”云仙子柔声道“江成,你要认清现实。有的人就是不一样的,能让元门大长老诚惶诚恐的存在,哪里是你能询问的。天宗,那南方的霸主哪怕想染指元门,一众高层们都只能心甘情愿地将大好江山全部交出去。说句良心话,你也别觉得我没心没肺,与你一起拼搏的那个男人,哪怕是你跑一辈子,也追不上他了。”
我努力爬起来,缩在床角,哆哆嗦嗦地拿出手机。想尽千言万语,我最后却只是给李唐朝发去了一句简单的话语:“师傅,大师兄走了,跟一个名叫尘埃的女人走了。”
以往很早就会回复我消息的李唐朝这次却沉默了好久,甚至让我觉得,我那条消息已经石沉大海。
直到我回到十五号房间里,才收到他发来的一条信息。
“挺好的不是吗?终于没我们给他拖后腿,那孩子能安心地展翅高飞了。”
我忍住心里的苦楚,将手机收起来,并没有给李唐朝回信。
我们一起在那不知名的小山村里相识,两个在社会最底层的人拼死挣扎才获得一丝曙光。我们知道对方的身世,却没有一切规则的束缚,虽然不用勾肩搭背,却为了对方的人生共同拼搏,哪怕是遍体鳞伤,也不会为自己去考虑哪怕一缕情绪。
然而在一夜之间,他已经是那个站在云端,让人高攀不起的华家大公子,我还与原先一样,以蝼蚁的身份攀爬这个名为人生的金字塔。
拼搏二十载,弹指间灰飞烟灭,是天注定,故天亦无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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