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了你们许久。其实我当初根本就不是什么大家族的子弟,却不敢跟你们说因为我怕你们得知我的真实身份,会不愿意跟我来往。”
“当初是当初,现在是现在”戴姆斯笑道“成哥,现在你的地位比我们高多了。之前我们还在商量,你这么大的人物会不会愿意过来跟我们喝一杯。”
“哈哈哈”我们都是大笑起来,我用手揉了揉戴姆斯的脑袋,轻声道:“我那有个叫云墨子的小伙子,跟你特别像,总是被我们欺负。那时候我就在想,你们一定会成为很好的朋友。”
“若是战争结束还能活着,那一定要交个朋友”戴姆斯嬉笑道“成哥看人的眼光一向很准。”
我们又是举杯痛饮,等兴致来了,人们纷纷开始唱歌。但唱的是圣光族的歌,歌名叫荣耀与死亡。这是圣光族的战歌,我耐心地听着他们唱完,看着这群年轻人的欢乐。
“我也唱一首歌给你们听吧”
等他们唱完,我轻声说了一句。人们纷纷笑着说好,而我用屠仙道造出了一架钢琴。
达到我们这个境界的人,哪怕没学过乐器,也能轻松地弹奏出曲调来。
我温柔道:“这是我家乡的歌,实际上我唱歌也不太好听,你们凑合听听吧。”
说罢,我弹起节奏,轻轻地为伙伴们唱歌。
朋友,我当你一秒朋友
朋友,我当你一世朋友
当一首最佳损友唱完,人们依然是闭着眼睛。我叹了口气,想说点什么,却不知如何开口。
“成哥,刚遇见你的时候,我觉得你确实是个损友”戴姆斯拿起酒瓶,他笑呵呵地说道“我们觉得你的战术不可理喻,认为你就是个彻底的神经病。可当相处的日子久了,我却发现生活多了许多色彩。生活不止是荣耀与死亡,你所教给我的友谊我忘不掉。”
他忽然将酒瓶递到我面前,轻声道:“喝了这瓶酒,我们就是敌人了。这个决定确实很伤人,但命运就是如此。军中还有很多事情要我处理,抱歉了。”
我又是摸了摸戴姆斯的头,随后拿过酒瓶,一饮而尽。
“别了,兄弟。”
我轻声呢喃一句,眼眶毫无征兆地变红。而戴姆斯也是转过身擦了擦眼泪,他化为一道流光,朝着战争学院的地点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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