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觉过去一个世纪,一行十几人终于驾马赶到了城门口。
看着熟悉的高大城墙,那浑厚的安全感,众人心里终于常舒了口气。
≈城主,快看!≈
锦衣中年人疑惑的顺着下属所指看去,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噩梦般的存在!
这次浑身都是鲜血的洛凡带给马城主的压力更加前所未有的大。
≈快,进城,进城,你们挡住他,挡住!≈
士兵们犹豫着要不要停下,本能告诉自己该跑,却害怕城主的淫威。
噗~
在第一个连人带马活生生被砍成两截后,士兵们终于压不住恐惧疯狂催马而逃。
又是一番血腥的杀戮,在砍杀几人,砍伤十数人并砍死一个锦衣中年人后,洛凡终于装作受伤跑路了。
留下一群惊惧的士兵,面面相觑。
次日,突然出现的野人疯刀客的名声如风驰云卷般传了开来,上到达官贵人,下至贫民稚子,少有不知。
≈听说了吗,最近出了一个野人疯刀客,杀了不少兵爷呢!≈
≈这谁不知道,听说是袭击一个小村子的时候被城主他们发现,经过城主大人英勇奋战,战死好几百士兵,甚至秦将军和城主的儿子都战死了,才赶跑了他。≈
≈哇,这是人能办到的吗,不过我好像看到昨天城主大人被疯刀客追着回来的呢?≈
≈怎么可能,城主大人可是将疯刀客打伤之后赶跑了!≈
≈话说你们不对悬赏的两千两感兴趣吗?≈
几个讨论的平民停下了吹牛打屁,陷入了获得两千两,出任大富甲,迎娶漂亮菇凉,走上人生巅峰的yy中。
随后,美梦破碎,回归现实。
≈你也真敢想,几百个兵爷都被杀了,你去,人一刀砍死你几百次,两百两的检举钱我们可都不一定有命拿。≈
≈唉~可恶。≈
此刻,大树村,在一遍遍哀嚎中,十几个受伤的村民不愤的激烈抱怨着:
≈我们竟然收留了一个这么可怕的怪物,还好当时他没有发狂,不然没有城主大人的兵爷们保护,我们都得被他残害。≈
≈谁说不是呢,看我受这伤,所有积蓄都拿来买药了,以后可怎么过啊,这种怪物就不该活着!≈
≈你还算好的,我家男人胸口那大伤口,不仅干不了活,还花光了积蓄,借了那么多钱以后可怎么活啊。≈
≈我们怎么那么命苦,还要派这么个怪物来害我们,老天怎么这么不公。≈
≈唉~≈x10
在一片唉声叹气中,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生活还得继续。
≈咕嘟~≈
此时,洛凡脱光了衣服,正在水里吹着泡泡。
杀人时还不觉,杀完了人,洛凡却没有想象的那么平静。
≈总之完成了最后一步我也只能做到这个地步了,呵,村民无辜,那些士兵也不一定全是帮凶,我到底是做对了还是做错了。≈
最后一步,追杀到别人家门口,彻底吸引仇恨,村民那点存在感自然就消失殆尽了。
≈算了,做都做了,管他对错,下一步就去换个地方先学会这个地方语言再说。≈
晃晃悠悠,洛凡随便选了个方向,没有目的的走着。
这样做应该可以了吧,应该?
最终洛凡还是没忍住悄悄回去看了一眼。
村民们都还在,没出什么事,就是喜欢神经兮兮的左顾右看。
在一群神经兮兮的村民中,有一个特殊的:
他步伐稳健,眼神锐利,腰背如松,双手总是放在腰间,尽管穿着和村民一样的粗布麻衣,与众不同的精气神还是能让人一眼注意到。
洛凡明白,他,该走了。
这一走,就走了三天,期间又变成了风餐露宿,荒野求生的生活节奏,好在他已经渐渐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其实以前他也不是这样的,不要说杀人了,麻烦什么的都是能躲就躲。
现在突然获得了远远超越凡人的力量,就有些放飞自我了,不,应该说是释放了本性,不再怕这怕那的约束自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不得不说,这样的感觉,让洛凡有些着迷,迷恋。
但走了三天还是一个人不见的感觉就很不好了,他最终还是忍不住奔跑起来。
≈果然随缘都是异端,这个世界丫不会只有一个人类城市吧!≈
没错,他,又迷路了。
整整三天,以洛凡非人的脚力,每天机会就睡一两个小时的变态精力。
起码走了有上千里了,竟然没有一点人烟的痕迹,这由不得他不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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