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泛红,“这最后一句是哪家电影的台词啊,还挺酷的。”
“多谢赞美,有感而发。”蒲千阳感觉氛围到位了,只需要再多给一点刺激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于是他抬脚便走。
“既然已经物归原主,我走了。”
厉若水先是注视着蒲千阳离去的身影,随后又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纸包。
他突然将价值不菲的纸包非常随意地揣进了外套口袋,然后三步并做两步猛地扑上来抓住了蒲千阳的手腕。
“不许走!”
蒲千阳没想过这小看着瘦弱的男生力气居然可以这么大,差点被他扯了个踉跄。
“拜托你帮帮我吧!”
背身对着厉若水的蒲千阳嘴角一勾。
事成了。
厉若水的心中情绪高涨,连呼吸都连带着多了些风机似的鼓动声响:“你肯定知道为什么我这么问对吧?”
“毕竟你当时能从沙发里把我找出来就很奇怪啊。”
“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要么会觉得诡异或者害怕,要么会在发现我之后感觉这房子的主人有病。”
“你呢?你居然还在外边等了我一会儿,还给我递了个湿巾。”
这家伙记忆力还挺好的,明明自己都不记得那些细节了。
厉若水的奇怪举动和发言吸引了一批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
蒲千阳也觉得目前两个人的姿势确实过于离谱,便甩了两下手腕,说了声:“放手。”
“不!你跑了怎么办?”厉若水超大声地说,甚至变本加厉地凑了过来。
这一来,周围的围观群众可以说是越来越多。
估计这家伙跟他哥一样也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主儿,蒲千阳放缓了声调:“我不跑。”
厉若水的脸上明晃晃地写了三个字:我、不、信。
“那你轻点抓。”蒲千阳又让了一步。
厉若水这才发现,自己攥紧的双手已经把蒲千阳手腕到小臂中段的皮肤捏得发白,在发白部分的外侧则是泛起了微微充血的红。
他连忙收了力气,但两只手则是换了个交握的方式环在蒲千阳的手腕上,防止那人真的跑掉。
围观群众的胡乱猜测已经从最基础的欠债还钱发展到了三代恩怨情仇的纠葛。
不能再在这里呆下去了。
不然这里随便一部手机就能让自己之前所有的努力前功尽弃。
“换个地方说话吧。”
半晌后,两个人坐进了一家咖啡厅的包间里。
“你还记得我们出车祸那天的事儿吗?”厉若水作为求人的人,还是拿出了非常诚恳的态度,先开了口。
“嗯,想忘记其实还挺有难度的。”
他顿了一下,似乎下定了什么决心:“就最后把我们带出来的那个女人,是我妈。”
蒲千阳故意露出了吃惊的神情。
“然后,我就用了点技巧稍微搜了一下。”
香城这边不比对岸,媒体自由度特别高,对一些小道消息和八卦都比较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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