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的方向,她不能留在原地。
那些人如果发现她没在,肯定会回来翻个底朝天。
叶桑桑让她去其他地方,一定要等三天,一定有她的道理。
温雅虽然天真,但并不愚蠢。
她想了想,走过三条街后,到了距离公安局最远的地方。
瘸了一条腿,跑不快,所以她只能找了个绿化带,缩进里面等着。
她拉了拉自己的头发,皱了皱眉。
这样太容易认出来了。
想到这里,待了一会儿的她去了倒垃圾的地方,之前她们进城时路过过那里。
她在垃圾堆里翻找着,终于找到一把生锈豁口的剪刀。
用没豁口的地方,她比着只剩下两寸长的尺寸,把披肩的头发剪下来。
剪干净后,她想了想乞讨的人是什么样,咬牙捡了个破碗。
然后把自己的裤子脱下来,瘸掉的腿直接弯曲起来,一起塞进裤子里。
然后到捡一件酸臭味十足,破烂到不断掉渣的长款男人衣服,强忍着呕吐的欲望披在自己身上。这衣服足够长,可以遮盖模糊身材。
又用垃圾糊脸糊手,找了根棍子当拐杖,搞了一些纸壳子和瓶瓶罐罐拖拉着,去垃圾站换钱。
她没说话,只张嘴不开口。
手比划着,让人收她的破烂。
最终得了两角钱,被不耐烦打发走了。
她的目的就是这样,她开始一点点挪着找垃圾桶。
路人见了她,都因为味道避之不及。
确认这些人都觉得她像乞丐后,她找到一个看起来人还算多的地方。
拿出那把剪刀剪开自己裤子膝盖那部分,用手抹了抹裸露出来的膝盖,让它不白嫩充满黑黢黢的垃圾色彩,跪在地上把破碗放在面前。
如果是一年多前的温雅,她就算是死,也做不出这么令人难以接受的举动。
可现在做这些,她已经能做到面不改色。
甚至能做到涂抹时,把就算是一部分露不出来的皮肤,都弄得黑黢黢极其难看恶臭。
她不能马虎,那些姐姐还等着她救命。
她不知道现在叶桑桑和孙念怎么样,可她可以想象,被抓回去的她们,轻则没半条命,重则直接被杀死。
她被拐卖是在人不多的大街上当街强抢,所以她很清楚那些人多狠辣。
她强忍着让自己不哭,坐在那里等待着三天时间过去。
那些寻找的人路过她时,她没有像之前在树上那样浑身颤抖,让他们发现。她甚至主动拿起碗,蹲在地上朝着他们啊啊啊要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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