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可惜这时候没镜头,不然神名深见就能看见一些文字来高兴一下了——至少能高兴一小下。
贝尔摩德:“?”
“不愧是大明星,”拉弗格不管她质疑的眼神,自顾自地鼓掌感叹道,“戏剧性的总结,但有点片面。”
“是啊,因为你一直是个压根不在意规则和常识的疯子。”意料之外的反应让贝尔摩德咬牙冷笑起来,她觉得自己在对方眼中是一个小丑,语速加快,“但你不将神名深见拉下水,又是为了什么?反抗组织,却还相信它不会对你的软肋出手吗,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是个天真的家伙。”
“噗……哈哈哈!”拉弗格却莫名其妙地笑出声来,他撑着台面,笑得双肩发颤,一边笑一边道,“你的意思是我和神名先生成为同事?当然不,威士忌们都知道,我早就否定了这个可能。”
“然后——我得申明一件事。”他抬起脸,群青色的、幽深如暴风雨前的海面般的眼瞳直直盯着贝尔摩德,“软肋,当然要握在手中,不是吗?”
贝尔摩德起先还在纳闷这家伙忽然笑起来是怎么回事,稍一品品他的话,心中一惊。
“所以用友情拴住?不愧是你。”吧台边的女人失去耐心一般站起,似笑非笑地道,“没有什么要说了么?拉弗格。”
黑发青年歪头看她,微笑着做出了送客的手势。
贝尔摩德转身离开酒吧,门在身后合上,向外走出几步回到车上,她才冷下神色,沉默着将车从杯户町的这家酒吧门前开走。
然后她给朗姆打了电话。
“拉弗格是个混蛋,”她言简意赅地说,“但如果是书店老板,他一定会主动跳入陷阱。”
今夜她确实是来试探的,朗姆已经做好了布置,不会将拉弗格置于死地,但需要一个让对方不会离开的诱饵。
朗姆本想利用项目“”,拉弗格四年前就在针对对这项研究,最近正好用一些叛徒作为材料有了一点结果,他有自信有这个吊着,拉弗格的注意力不会转移。
但知情的贝尔摩德提出了建议——她觉得可以添上更重要的一项,以书店老板作为关键。
这还是黑麦提醒她的。虽然个人仍然倾向于拉弗格的真心虚薄,但贝尔摩德也并非不听劝,琢磨一会,觉得一点点真心对拉弗格来说都算庞大了。
更何况书店老板虽说是个热心市民,但个人能力足够优秀,说不定还能为组织新增一名代号成员。
朗姆被贝尔摩德说服,于是才有了她今日接到拉弗格的邀请后没有拒绝,按时前来发生的事。
“真的?”朗姆有些惊讶,他相信贝尔摩德的判断,但还是吃惊于那个书店老板竟然对拉弗格真的有价值,能让贝尔摩德笃定这一点。
拉弗格一向难以揣测,这时候确定对方有了软肋,还能用到计划里,朗姆品味一番,畅快极了,并越发期待到时的场面。
“那你就负责那边吧。”他说,想了想,还是叮嘱道,“那个叫神名的,到时候别伤的太狠。”
优越的身体素质,若是不想服从组织,用作实验材料也正好,尊尼获加再怎么配合,也不能参与会损害到身体的实验。
“……我明白。”贝尔摩德应下。
说完主要事情,朗姆便挂断了电话。
而贝尔摩德的视线在打方向盘时从后视镜上一晃而过,看见自己不太明朗的脸色。
她有一个猜测没有告诉朗姆,因为自己也不确定。
拉弗格从来不避讳自己对神名深见的重视,不将他带入组织似乎就是出于这个理由——不管这是否出于某种类似孩子对玩具的占有欲。
贝尔摩德在脑内搜寻了一番知情者们,觉得大约不止是自己这么认为,搞不好连琴酒都是。
今夜她确认了前半段,但却对后半段产生了疑虑。
要将软肋握在手中——拉弗格说这句话时的神情,过于危险了。
她当时本能地觉得不对劲,但现在把结论告诉朗姆才开始琢磨,那股异样感越来越严重。
握在手中……什么才算握在手中?
神名深见至今都在组织的视线死角安然无恙,但部分代号成员都知道他、也能意识到他的存在特殊(对拉弗格来说) ——可拉弗格实际上什么都没做,只是继续和他做朋友。
以拉弗格至今以来的形象和能力,贝尔摩德是不相信对方会忽视书店老板的安全,而他这段时间反抗组织、展露不满,不会担心朋友吗?
在白滨山庄之前,尊尼获加被派去和神名深见打好关系,也是从这之后,他和拉弗格的关系就渐渐地淡了;有这样的事情在前面,拉弗格难道还想不到会再次发生么?
越想,贝尔摩德的神情便越凝重,她紧紧地皱着眉,意识到自己似乎不知不觉将拉弗格想的太“正常”了。
那是个疯子,还是个精通心理、善于利用的疯子。他绝对不会忽视人心。
所以……他有没有可能已经料到,对他的行为愤怒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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