澹华洗尽魔骨,遁入空门,唯一的欣慰是他的怀里揣着一枚蛋。
这是我最初的设定,我连这一块的大纲都写完了,但是,真正到写的时候,我对笔下的角色产生了感情,这种感情严重影响了我的判断,真是一边写稿子,一边改大纲。
我是最欣赏第一个结局的,这样打出艺术高光,同时,作者能够好好的炫一波技,拉高作品的格局。
问题是—我一写文就会变成cp粉,摁头磕了解一下,我的cp由我来守护,缝缝补补又是一波产糖大户。
我写文从不听悲歌,我听不了那种煽情的慢歌,除非这个剧情节点需要,一旦我听到了慢歌,只要进了我的文的读者,没有一个人能够笑着出去,因为我写的时候就开始哭了,发出来的时候就是哀鸿遍野。
这种写法特别像七伤拳,打人十分,自己先伤八分。
因为我的情绪必须堆砌在那个状态,这就像演员,如果自己都没有办法入戏,更不要说别人了,一旦堆砌到了那个点,那就是一种毁灭式的爆炸。
说实话,那种塑造,是我觉得艺术感最好的。
可是,我喜欢上了另一个点,那就是被人坚定不移的选中,竹马萧彦景的点是真的很苏,但是,他不是恋爱脑啊,他是会权衡的人,但是,澹华是真的恋爱脑,无论什么情况,无论什么境地,我都会坚定的走向你,不会犹豫。
啊啊啊啊啊啊,我一边写,一边t到那种感觉。
磕到了,抱头狂磕,这个大纲不行,狂改狂改,不能够给孩子的恋爱路整太多的幺蛾子。
当我确定无论顺风逆风,都要认真对待文章的时候,我就开始被灵感包裹着,直接复刻上一本的状态,钱不钱不重要,让我写个爽,让我彻底的表达自我,让我的精力释放在这个作品。
我定下心的时候,我是确定我要完结了,灵感就莫名其妙的炸开了,各种放飞的道路,各种小点子一个劲的冒。
我:“我他妈的是在加更完结,不是加更努力连载的。”
灵感:“我是在疯狂迸发。”
我很难以去形容这种情况,我这个人只要状态打开,写文就跟喝水一般的轻松,无数的点快速的迸发,我不缺灵感,思路超丝滑,那种一气呵成的感觉。
每一本都是在重复这个状态,我好像很难拿到顺风局的剧本,天知道,我曾经是多么的期待它,我曾经是多么的对它寄予厚望,但是,无所谓了。
我想我还爱它。
有的时候,人真的时刻在面临选择。
谁都希望自己能够站在光鲜亮丽的舞台上,谁都希望自己的努力被人看到,谁都希望自己被认可,任何的选择都要付出代价,说实话,我是拒绝改变的,我逆风而行,我放弃了现实,直接投身于梦境。
我已经不是愣头青了,不再像小年轻一样,把写文当做一种试错机会,我已经看到了生活的苦,我已经看到了工作的尽头与平庸的生活,我已经明白其中的代价。
“爱你是孤单的心事,不懂你微笑的意思,只能像一朵向日葵,在夜里默默的坚持,爱你是孤单的心事,多希望你对我诚实,一直爱着你,用我自己的方式。”
我一定会发挥出自己全部能力,把这本书尽善尽美的写完,但是,至少未来五年,我都不会再写仙侠为核心题材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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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万恶之源(4)◎
阿桦仿佛怕别人找不着他媳妇似的, 特意把崽崽的画像散播了出去,这一波舆论造势简称绝绝子, 恨不得昭告全世界崽崽是他的人, 那蠢蠢欲动的占有欲都要溢出来了。
顾轻尘在得到这个消息时,整个人都沉默了。
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啊!
顾轻尘看了看懵懵懂懂的崽崽,再看看那胡编乱造的话本子,他当场就悟了, 什么旷世奇恋啊, 魔尊配吗?他配得上清纯可人的崽崽吗?他配个狗屎!
这家伙分明就是借题发挥, 想要占崽崽的便宜, 他能够眼睁睁的看着崽崽进入魔域那样的龙潭虎穴吗?他当然不能!
当务之急是他要尽快把崽崽送走, 让崽崽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魔尊的一席话已经把崽崽推到火上烤了, 别的不说, 魔尊树敌多少呀, 你又怎么能够确定这些人是真心的待崽崽好,而不是想要利用崽崽敲一把竹杠?更不要说, 魔尊只是单相思, 他喜欢,崽崽就一定要答应吗?
俗话说得好, 自古成婚, 讲究的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叶先生同意这桩婚事了吗?同意个屁!
这件事分明就是魔尊借题发挥, 想要强取豪夺。
顾轻尘越想越是这么回事, 马上就张罗起人马, 打算趁着夜色把崽崽送回羽王身边。
崽崽与魔尊的事, 外面早就议论纷纷了。
他可不敢声张, 用胭脂水粉把崽崽涂成了花脸猫,上妆主打的就是怎么丑怎么来,生怕被人认出来。
顾轻尘喊了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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