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从北疆来的少年,被人暗地里骂是“半蛮狼子”,杜明辛远远地看着,觉得他有些可怜,又有些有趣。
失了祖父的杜明辛也失了太学中被人拥簇的威风,看着卫燕歌看久了,他仿佛终于也学会了不在意。
心中又生出无数困惑来。
十几岁的年纪,怎么就能一直绷着呢?
有些人行事之恶,他都想动手打一顿,偏偏这北疆来的蓝眼少年都能一一忍下。
起初,卫燕歌跟在定远公世子身边,后来世子被肃王接去府中教养,太学里就留了卫燕歌一个。
有一日,杜明辛终于忍不住了,他挤到卫燕歌身边强要与他一起读书,一起吃饭,一起同别人斗鸡遛狗,只当自己是闲来无事,拿一个新鲜的人解闷。
那一双蓝眼比天看着还让人开阔些,其中又好像空无一物,至少,杜明辛心中知道,偌大东都,无一物能入了这少年将军的眼。
一日,他们一群人在林中的道上骑马,杜明辛坐的马惊了,直接奔入林中。
可怖至极的颠簸里,紧紧趴在马背上的杜明辛觉得自己死定了,他的一生终了就是被甩到马下,被踩踏或者拖成一滩烂肉。
何其潦草?
“杜明辛!”
是那个少年的声音。
杜明辛回头,看见卫燕歌在林间纵马奔驰,快得让人心惊。
“杜明辛!松开缰绳,脱掉脚蹬,把手给我!”
杜明辛瞪大眼睛看着那个少年。
看着他追了上来,大半身子侧了出来,像是斜蹲在马上一样。
“杜明辛,把手给我!快!”
杜明辛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照做了。
他怎么能相信一个同龄的少年能救了他呢?
他就是信了。
卫燕歌把他拽到了自己的马上,坐在卫燕歌的身前,杜明辛后怕的哭了起来。
“别怕,没事了。”
那个少年是这样木着脸安慰的,让人难以觉察他在这样的冒险中伤了腿、腰和手臂。
在那时,杜明辛第一次真切的知道,卫燕歌是位将军,那一身传闻中的忠毅悍勇从此皆在他心中落了下来,他那之后都爱称他是“我家少将军”。
也是第一次知道,卫燕歌的腰竟然那么细,一匹马的背,又是那么大。
“杜明辛,把手给我!”
今早,杜明辛醒来,端详着自己的左手,用那只手捂住了自己的眼。
说什么“痴心妄动,我本有愧”,分明是我,是我坐在那颠簸马背上,喊着你来救。
马车突然停下,一只手掀开了车帘,蓝色的眼睛出现在了杜明辛的眼前,披着一身霞光。
“阿拙,你不必思量国公所言,卫燕歌是北疆风沙里长出来的卫燕歌,杜明辛是东都书斋里长出来的杜明辛。我无心就你,你也不必就我。”
“少将军!”
杜明辛一把抓住了卫燕歌掀开车帘的手。
还是当年那只手。
“我钟情我家少将军,我家少将军好容易伸出了手,我如何能让你再收回去?”
“我出生那年我爹在我家桃花树下埋了酒,年份已深,正和成婚之时与少将军饮,蛮族不灭,你不思成家,蛮族一灭,我一人担酒去北疆寻你。”
“我非迁就于你,你早是我家少将军。”
卫燕歌看着杜明辛,看了许久,听他说了许多又许多。
终于缓缓露出一个笑来。
“好。”
见她笑了,杜明辛也笑了,手指在卫燕歌手臂上轻轻勾了一下,脸颊微红,他凑近了卫燕歌道眼睛前,低声道:
“罢了,什么蛮族,我更想少将军今日就掠了我走。”
抽身 “那小子今早软着腿回去。”……
端午宴饮足足闹了三日,除了圣人在神都苑与群臣玩乐,东都城中平素就是享乐之地的各个园子也是欢饮达旦,于崇家中自然少不了热闹,绣了菖蒲纹的桃红色纱绫从大门挂到了正堂,每日喝掉的酒坛堆在地上都能铺满一面院墙,他从青州等地新招的舞姬精心教养了半年,此次一放出来就得了满堂喝彩,尤其是一女子今年不过十六,细腰明目,妩媚多情,于崇深喜,唤到了身边细细问过,取名为“青玉奴”。
最后这日,原本在前一日已经离了于府的郑裘又匆匆而来,于崇正敞着衣裳正在跟青玉奴举着金玲跳舞,飘飘然似登临九天,被他打断,脸上不免有些不悦。
“广集,佳节之时,究竟何事让你如此舍欢喜而心忧啊?”
“于大卿!打起来了!打起来了!”
“嗯?”于崇眨了眨几乎被酒水泡涨的眼皮,“哪里打起来了?蛮族打过来了?”
郑裘一张胖脸涨得通红,连声道:“不是蛮族,是中书侍郎杜晓,他与那凶狼打起来了!”
定远公归朝还不到两月,东都城内“虎狼”之类的称呼几被她卷了个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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