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来定会成为江家少夫人。
每回被这般取笑,她总是羞红了眼看向那人,可他总是一笑而过,从不表态。
这种模凌两可的态度让她患得患失,总担心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可每次忍不住想要问清楚心意时,对方又拿出暧昧的柔情独宠着她,最终那话残留至今。
……
是夜,秋雨停歇。
南陵花月湖畔花艇穿梭,灯影重重,不时传来情人间的嬉笑怒骂,热闹繁华。
姜云初与江骜站在湖畔的黄花树下,肩并着肩,凝望湖畔美景,随行丫鬟与小厮在附近把风。
招亲之事一出,两人颇有默契地相约到这里来。
今日的江骜身穿金丝蓝色缎面长袍,腰间别着金玉带,相貌堂堂,贵气逼人,透露出几分高不可攀。
她紧张得不知如何开口。
江骜也没等她开口,开门见山地问:“云初,你怎么突然招亲了?”
姜云初垂眉:“是兄长执意要办的。”
江骜转过身,瞧见她眉目乖顺地垂着,眼睑处的阴翳轻轻颤动,在灯影的衬托下,有种说不出的美感。
他靠近过去,伸手将她耳侧的碎发拢到耳后,轻笑:“云初已过及笄,的确是要谈婚论嫁了,是我的疏忽。”
声音温柔悦耳,宛如优雅的乐器发出的声响般动听,自带醉倒春风的魅力。
“……”
又是这种暧昧不明的态度!
姜云初神色微动,眼眉微垂。
沉默片刻,她紧张地攥着衣袖,仿佛鼓足了人生最大的勇气,抬眸,敛声屏气:“明日招亲会,风眠哥哥,你来吗?”
明明看到她眼里的期待,江骜却故意笑着捉弄她:“你希望我参加?”
顷刻间,仿佛所有的勇气消散殆尽,她垂眉咬唇,开始打退堂鼓:“你若是不想,那就……算了吧。”
江骜凝着风中的少女,嬛嬛一袅楚宫腰,诱人遐想。
“我——”
正要开口回应时,很不巧,从隐蔽的树下阴影中传来了令人面红耳赤的暧昧叫声。
“啊,疼,不要了……死鬼……” 女子惊叫声很大,带着无法言喻的痛苦。
“……”男人的粗喘声亦随后响起。
不到片刻,这阴影后的一男一女走出来。
月色之下,女子软弱无骨地靠在男子身上,衣衫不整,香肩半裸,身上那些痕迹隐约可见。
男子身穿广袖流云袍,生得高大威猛,剑眉星眸,行走时步伐沉稳,抬足间隐隐透出一股不容忽视的气势,嘴角勾笑时更是散发出一种风流倜傥的迷人魅力,使人心弦乱动,心智不稳。
不知为何,在目光投向男子的那一刹那,姜云初无法移开视线。
尽管男子看人时带着冷光,令人生惧,可那独特的男性魅力让人舍不得从他的脸上挪开视线。
江骜察觉到她的失神,走到身前阻挡她的视线,讽刺冯观:“少游兄玩得如此放纵,不愧是我们南陵城享负盛名的浪荡子啊!”
姜云初愕然一怔。
原来这位便是冯观,大人们从小叮嘱她要远离的流氓,原来他长大以后是这般模样的!
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年幼时,冯观是姜云初最厌恶之人。
冯观是南陵最少年轻狂的世家公子,放荡不羁,肆意张扬,拉得一手好弓,年少时以“土霸王”成名,身边总跟随着一群狐朋狗友。
她家是开书院的,冯府又与姜府邻近,冯观自然到她父亲的学堂念书。
也不知这人与江骜之间有何怨仇,从小到大总爱跟他对着干,在书院时,礼、乐、射、御、书、数六艺,他样样碾压,还时不时地嘲讽江骜是花孔雀。
江骜一向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性子又傲,哪里受得了,每回都气得去找他干架,一来二往的,这两人便成了他父亲最头疼的弟子。
直到那日。姜云初刚学会了做点心,想起江骜向来嗜甜,便一大早起来做了桂花糕。想到书院离家不远,便独自提着食盒到书院。
途经巷间小道时,却很倒霉地碰上冯观与他的那些狐朋狗友。
阳光明媚,巷道寂静,几名逃学少年如豺狼虎豹般盘踞在巷道旁,手里不是拿着弓箭马鞭,便是拿着利器,看起来流里流气的,很不好惹。
她轻蹙着眉,紧攥着食盒,垂下头快速从这群人身旁溜走,却没料到对方漫不经心地喊她。
“小——笙——笙——”
声音带着几分慵懒散漫的味道。
随着话音落下,拐角处的阴影里,笑意懒散的痞气少年一步踏了出来。
少年手执弓箭,五官出众,眉眼如剑锋清冽,眼角浅红的泪痣撩人,厚薄适中的唇勾起一丝不甚明显的弧度。
姜云初呆呆地看着他走来,觉得他紧握着弓的手挺修长漂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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