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简宁此刻的灵动比千篇一律的偶像剧有趣多了。
“吃饭啦。”简妈把热气腾腾的饭菜端上餐桌,伸头喊两个孩子。
一集刚好结束,简宁直起身,从沙发下找出拖鞋,走进厨房。
桌上三菜一汤,炖排骨冒香气,清炒土豆丝薄得入味,番茄炒蛋令人胃口大开,外加热气腾腾的紫菜蛋花汤。
多了个外人果然不一样,菜都比以往更丰盛。
三人入座。
简妈担心小陶拘谨,二话不说便朝他的碗里夹了最大的一块排骨。
“小陶,别客气,多吃点。”
“谢谢阿姨。”陶江端着碗凑前,急忙道谢。
“你爸爸身体怎么样?”
“挺好的。”
简妈又夹了一筷子菜:“学习上,就靠你多帮帮宁宁。”
没说两句,话头就牵回简宁身上。
“行知中学的进度太快了,我们担心她跟不上,所以才出此下策。”
“宁宁嘴硬心软,麻烦你多包容。”
“妈——”简宁听不下去,早上才和老妈说过的话,她又忘了。
简妈想起今早女儿别揭她短的叮嘱,后知后觉地住口:“知道了,不说了不说了。”接着,和他们聊起今早的买菜见闻。
午饭过后,简宁和陶江回屋。
简宁无精打采地抽出英语卷子,准备做两道阅读练练手。
但越看越困,单词与眼睛的距离变近,眼皮逐渐下沉,即将与桌面来个亲密接触时,又猛地惊醒。
她勉强打起精神,和瞌睡虫做斗争。
陶江看简宁昏昏欲睡仍坚持写题,精神不振,学习效率也不高,于是让她留在卧室午休,他去外面看书。
简宁如获大赦,她迅速起身,扑倒在床,抱着柔软的枕头,迫不及待地去见了周公。
身后的陶江瞧着她,有些无奈地低声笑笑。
where is the love ……
一室安静,秋日阳光温暖而灿烂,满满当当涌进窗栏,洒下一地金黄。
简宁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醒来时不知今夕何夕。
因为没睡醒,她眼睛半睁着,扶墙踉踉跄跄走出房门。
沙发上,陶江靠着布面沙发,倚着扶手,右手支头,眼睛微闭,呼吸平稳而轻柔,左手下滑至膝,掩盖书的封面。
一本小说集《山月记》躺在手心。那是昨晚简宁随手扔在茶几上的。
简宁一步步走近。
午后艳阳斜照,暖日流动,依稀可见他细润面容上的绒毛,他的眉毛稍稍蹙起,那双平时敏锐的眼眸收敛了锋芒,睫毛安分地覆盖,眉目宛然。
原来他不那么骄傲时,也可以这样温柔舒和。无法否认,陶江确实很帅,有种远看是雪,走近,却发现里面包裹了羽毛的神秘。
柔风蹑手蹑脚地从微敞的窗户游走,轻拂书页,惊动了小憩的少年。
陶江缓缓撩起眼皮,一双粉色拖鞋映入眼帘,顺着鞋面向上看,简宁一动不动地站在面前凝视自己,他身体后仰,小小地惊了下。
简宁也退后半步,刚刚鬼事神差看得入了迷,不料对方突然苏醒,另她措手不及,怔在原地。
她将耳边鬓发塞至耳后,掩饰不自然,胡乱指着他膝盖上的书,问道:“你你也喜欢看?”
“略感兴趣。”陶江将封面翻转,瞄了眼书名。
喜欢看就看呗,还加个略字,文绉绉的,怪膈应人。
简宁顺势坐在沙发另一侧,靠近他,抬手把书合上,狡黠地笑看他:“你喜欢哪篇?”
说罢,又担心陶江脱口而出,于是紧接着道:“让我来猜猜。”
中岛敦的短篇小说集刚出版不久,册数有限,当初能买到这本,耗费了简宁不少心血。
为一饱眼福,她昨天连夜看完,最初以为是本日版“聊斋”,且隐隐觉得,中岛敦无非做了翻译工作,将文言文底本译成日文,广为流传,之后又被译回简体中文。
这样一想,颇有些奇妙。
但读到后来,简宁发现原有故事其实有所改编,加之作者个人思考,由不同角度切入,使故事更立体深入,情感更细致丰沛。
全本读完,堪畅淋漓。
简宁歪头想了想:“最出名的那篇?《山月记》?”
随后默诵:“因为害怕自己并非明珠,而不敢刻苦琢磨,却又相信自己是明珠,故又不肯庸庸碌碌,与瓦砾为伍。”
“不是。”陶江,眸光微闪,手掌摩挲书面,就知道她会猜这篇。
简宁疑惑:“不是?那是哪篇,这篇最出名了。”
她以为他会因为这段最戳人心的话而更中意那篇文。
草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