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澡的时候,吉娃娃就像跟屁虫一样跟过去。
对于白色巨兽来说,那水才到她胸口,而吉娃娃,直接就没顶了……
但是狗天生会狗刨,白漓在水中洗澡,吉娃娃就围着她狗刨。
吉娃娃很黏她,白漓去哪他就跟去哪,就连白漓去小解,他也会跟过去,再被白漓给吼回来。
白漓在山洞里看书的时候,吉娃娃就会一点一点的蹭进来,窝在白漓的脚边就不动了。
白漓全当没看到,等低头去看的时候,吉娃娃已经打起了小呼噜。
捡到吉娃娃的第二年秋天,白漓给吉娃娃用动物皮毛做了一个窝。小家伙太瘦了,冬天常常冷的浑身发抖。
白漓见过他打喷嚏。
小小的狗子,仿佛用全身的力气在打喷嚏,还摔了个大跟头。
到了冬天,白漓将她做好的窝放在了洞内,离她的床有一段距离的地方。
吉娃娃非常会顺杆爬,他屁颠屁颠的跑进了洞内,在新窝躺了一会之后,就开始探索洞内的天地。
这么长时间以来,他都是趁白漓不注意才敢偷偷进洞,如今白漓允许他搬进来,他喜不自胜的开始在洞内跑来跑去。
他再小,也是一条公狗,有自己的领地意识。
吉娃娃的公狗天性让他情不自禁的翘起了一条腿,刚想在洞壁上撒尿来宣示主权,就听白漓低声道:“你若是敢尿,我就把你骟了。”
骟,又名阉。
吉娃娃后背一凉,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小细腿“唰”的放下来,加紧尾巴不敢尿了。
白漓开始更加频繁的出入人类所居住的城镇。
厚厚的毛皮斗篷里,吉娃娃乖巧的窝在她的怀中。
吉娃娃从记事起就偷偷跑了出来,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单纯的顺着直觉一路向前奔。
进入缥缈山后,为了防止被野兽吃掉,他每天都过的战战兢兢,直到他找到了一个石洞。
陌生又熟悉的味道一股脑的钻进他敏锐的鼻孔。
他伸长脖颈向山洞内望去,就见一个少女在山洞里别别扭扭的练习着走路的姿势。
吉娃娃感受到了一种归属感,他知道,他找到了。
他要呆在这里,作为一条忠诚的狗,在这里度过他的一生。
白漓白日在城镇中观察,晚上回到洞中,按照白日看到的进行练习。
人类少女说话前要微垂眼睑,未语先笑。
白漓也垂下她长长的睫毛,嘴角微微挑起,冲着吉娃娃巧笑嫣兮道:“不许钻鞋!”
吉娃娃很喜欢往她的鞋里钻,小小的布鞋,鞋口被狗子撑得松松垮垮……
野兽们的成长速度比人要快许多,他们从出生到离群,最快的不超过一年。
而从一个野兽变成人类,则需要太久的光阴。
她要遮掩自己的本性,改变一直以来的生存习惯,还要收敛身上的煞气。
白漓不厌其烦的练习走路,举止,说话,乃至看人的目光。
从寒冬到酷暑,从金秋又到寒冬。
天空中洋洋洒洒飘起了雪花,吉娃娃在雪地里翻了个滚,抖干净身上的雪花,他快速跑回了山洞。
白漓端坐于桌前,悬腕书写着什么,眼角扫到某只小东西一路从外面跑了回来。
吉娃娃往白漓膝盖上一扑,白漓笔尖微顿,墨水就印晕了字迹工整的长诗。
白漓:“……”
吉娃娃非常聪明,他瞪着圆溜溜的眼珠子,伸长脖颈看了眼长诗,下一秒就把小脑袋依靠在了白漓的双膝上,认认真真的装可怜。
白漓扫了他一眼,放下毛笔,单手提起他的后颈肉,抱在了怀中,道:“你扰我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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