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狂喜,攀上高峰,全然忘却自己的挣扎。
林春唯一想做的,是掩着自己的耳朵,不想听到陈秋任何一句温柔的爱语,以作为保护自己的最后手段。他憎恨自己的善感。假若他能做一个白痴,时时刻刻忘记严肃的未来,那么他就能够陈秋快快乐乐地过下去。到了某个自然的时刻,渐渐疏远彼此,很久之后才发觉,自己早已跟陈秋分手,然而心却一点都不痛。
他很想做一个无耻的、健忘的白痴。背脊贴上另一个人的体温时,激情使大脑无法运作,竟有四字忽然浮现于脑海:难得糊涂。郑板桥何以能说出这四个字?这四个字并非一个白痴可以说得出来,要经歷过什么事情、承受了何等的悲痛与失望,才说得出「难得糊涂」?糊涂确实难得。林春的成绩很好,脑袋运转得快,可他就是无法使自己糊涂。
人若是时时做个糊涂蛋,多自在呢。
不知戴志能做到糊涂吗?改天,他要向戴志取经,要戴志教他做个傻瓜。如此一来,待在陈秋身边时,就能忘记很多事,一味沉醉于陈秋带来的快感。
放浪过后,陈秋半扶半拉的带林春到客厅吃午饭,都凉了。林春提起筷子时,指尖犹控制不住地抖震。陈秋不无歉意,刚才他一阵气,丝毫没有怜惜林春,还格外用劲。待看到林春气弱柔丝地躺在床上,被单亦一片狼藉时,才大惊失色。尷尬的气氛在二人之间流动。
林春改用汤匙舀饭。陈秋夹了几片鸡肉,往林春的碗放。林春瞧了他一眼,就舀起一片鸡肉送进嘴内,陈秋这才松一口气。林春自然没错过他的神色,本来还气陈秋,可转念一想,这火还是自己挑起来的,原无立场去生陈秋的气。他说:「不必在意。我不是女人,没那么容易受伤,亦无必要怜香惜玉。你这样待我,我是没所谓,只是……」他本想说:只是,你以后别那么粗暴对待女生,又不想再挑起不快,就把话吞回肚子里去。
「你……」陈秋怒目圆睁,很快又洩气了,委屈得像粤语残片中被家姑欺压的小媳妇,他嘀咕着:「不过是这次粗鲁了一点点,以前这么多次……我哪次不温柔了。」
林春掀动口唇,只淡淡说一句:「算了,都过去了。」他想开口问:倒是我俩的事情,该怎么办?每次都以做爱来粉饰过去,能维持多久?
陈秋突然牵着林春空下来的一隻手,手指强挤入他的指隙间,牢牢扣住他的五指,陈秋抬头,一双眼睛不再流窜着动人妖惑的媚色,那是一种过分露骨的眼神,直勾勾的打入林春的眼内。这刻的陈秋摆脱了阴柔,露出他的本质——无畏、强硬,一种君临天下的气魄,使人不自觉拜伏于他跟前。
他没说一句话,话语都在那双眼睛之中。林春敛眸,良久,回握陈秋的手。林春又心软了,以一种近似哀求的口吻说:「给我一点时间。」陈秋没说好,亦没说不好,但紧紧握了林春的手一下,好似要挤入他的骨肉之中。那是一种有快感的束缚。
註一:黔首,始皇时称百姓为黔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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