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他都很开心。就像此刻,他们并肩朝着地铁站散步,一个在妙语连珠地点评着刚刚的餐馆有多难吃,另一个被逗得笑到上气不接下气。蓁蓁偷偷看一眼云峰的侧脸,他不得不承认那确实是一张无法让人轻易移开目光的脸。此时他表情夸张而生动,正恶毒地讽刺刚刚的酱油炒饭就像一盘点缀着胡萝卜和香菜的活性炭。蓁蓁好奇地想,这一切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觉得这个人好看?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觉得只要有他在身边,生活里那些平淡如水的小事——哪怕是一盘不好吃的酱油炒饭,也可以变得意义非凡?
蓁蓁是在地铁开出去五站之后才猛然想起来,临别时到底还是忘记将云峰暂存在自己这里的信还给他了。他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年纪轻轻就这么健忘!然后他赶紧掏出手机,可没想到对方的消息居然先一步浮出屏幕:“我的信封上忘记写收件人了,麻烦帮我写上:‘叶蓁蓁亲启’。”他愣住了,于此同时心里乱起来,原来这信封一开始就是打算送到自己手里的。
蓁蓁虽然个性温和,但并不木讷,他和云峰以朋友的身份相处了好几个月,那层假借友谊之名的窗户纸越处越薄,可就是没人动动举手之劳把它捅破。他把信从背包里拿出来,不是很厚,手指上的汗把信封上的“分”字弄花了一点点。他反复告诉自己用不着紧张,写来写去不就是那么点儿事儿,可是撕信封的时候,他心里的鼓点还是敲得咚咚的。
信的内容异常简单,用一手漂亮的钢笔行书写在一页纸上,一共40个字:
枕梦惊睡起,清景见洛神。
黛山藏灵秀,秋水匿瀚辰。
兰桨非易乞,成药况难奔。
衷肠凭雁信,辗转想一人。
蓁蓁把诗读了几遍,上学的时候他所有的科目中语文是最烂的,可他认为这一次的诗词鉴赏可以拿满分。他的脸开始发烫,他看见地铁车窗的玻璃上反射出了一个害羞的大男孩。“秋水匿瀚辰”他把这句话又读了几遍,想起云峰第一次和自己约会时说过的话。
他说:“你的眼睛好漂亮啊。”
“喂,你就是这么和其他男孩子搭讪的吗?一点新意都没有。”
“是很漂亮啊,别人的眼睛里只有一个光点,最多两个,可是你有好多诶!”
“很多人都这么说啊。”
“他们怎么说?”
“就说我眼睛亮啊什么的。”
“这帮蠢货,你的眼睛根本不是亮。”
“那是什么?”
“是璀璨。”
蓁蓁把信纸小心地折迭起来,一股温暖的洋流缓缓地巡遍心海。他的两个拇指在手机键盘上欢快地跳跃着,然后按下了发送键:“酸溜溜的,不能好好说人话。”
消息发出去一秒钟就收到了回复,对方说:“能啊,我喜欢你。”
接下去的几天,叶蓁蓁完全沉浸在恋爱的喜悦中。像是普希金情诗里的主角那样,整日被一种裹着糖浆的忧愁甜蜜地折磨着。他已经不记得自己有几天没看过书了,从上一家律所辞职之后,他本打算趁着这几个月休息时间好好给自己充个电,书买了一本又一本:《公司法前沿问题研究》、《证券法学》、《公司案件审判指导》可是自从几天前在地铁上拆开了那封信之后,他惊讶地发现不论他翻开哪一本书的哪一页,通篇都只写着“卢云峰”三个字。
他把书本阖起来,仰着头垮垮地靠在椅子上,让自家庭院里繁茂的枇杷树把滤过的阳光均匀地洒在自己脸上。他从书里把那封折迭整齐的信纸又拿出来展开,那首诗他早就倒背如流,现在信纸成了他最珍爱的书签。云峰的笔迹行云流水,起承转合都像他本人一样俊朗飘逸。那首诗虽然已经被反复读过很多次,可是每一次再读都能立刻唤起蓁蓁心里那股温暖的洋流。他不知道母亲是什么时候来到院子里的,母亲把准备好的甜点和咖啡放到他桌上的时候他还在痴痴地傻笑。
“哪个小姑娘的来信把你笑成了这个样子哦?”母亲笑靥如花地凑上来,她知道自己的儿子什么都好,就是对这种事情永远不开窍。
叶蓁蓁慌忙迭起信纸,佯装愠色说哪里来的什么小姑娘。可是说完他就后悔了,因为他相信此刻自己脸上一定明晃晃地写着做贼心虚四个字。母亲果然更开心了:哦哟,还难为情呀,阿拉蓁蓁谈朋友妈妈只有高兴的哦!母亲的思维愈加发散,喋喋不休地嘱咐儿子要带人家姑娘多出去逛逛,不要吝啬钞票,钞票没有妈妈给的呀,年轻人就要多在一起接触,不能总是宅在家里搞飞鸽传书的儿子铁青着一张脸,反复解释说不是她想象的那样。谁知母亲把脖子一梗,情绪更加激动:瞒着妈妈做什么啦,还怕妈妈跟着你们去轧闹忙啊!叶蓁蓁终于忍无可忍,只好抱着书本回了房间。
蓁蓁慵懒地躺在自己的床上,阳光从落地窗进来,暖烘烘地晒在他身上。他看着母亲在院子里侍弄她那些花花草草,他猜想母亲一定也把日子过糊涂了,今天根本不是休息日,人家都要上班的,哪有时间和自己出去逛。手机的屏幕黑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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